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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滁州至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合肥段路基路面施工

     原项目编号: 2022BFAGZ00197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1月2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滁州至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合肥段路基施工

1-6标段招标文件补疑3

项目编号:2022BFAGZ00197-CHZ-LJ-(1-6

投标人疑问:

1、招标文件第9页招标公告3.7投标人其他人员要求:中标后提供,投标时无须体现;招标文件第41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6注3: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6 项规定,投标人中标后需提供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见详见合同条款,投标时无须体现。

请问:招标文件第261页投标文件格式(九)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汇总表及招标文件第262页投标文件格式(十)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简历表是否无需填写。

答:是,均为标后提供,投标时无须体现。

2、招标文件第57页投标人须知3.5.3要求除网页截图扫描件外,投标人无需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招标文件第79页评分办法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请问:两处描述不一致,应以哪处为准。

答:业绩、获奖证明材料无须提供合同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人须知3.5.3条款要求为准。

3、投标文件格式中“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处是否只需要盖单位及法人的电子章?

答:投标文件格式中“盖单位章”盖投标单位章即可,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处盖单位及法人的电子章即可,也可以盖鲜章扫描上传,满足评审需要。

4、招标公告中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业绩要求里“以交工时间为准”,请问这里的“交工时间”具体指什么时间?

答:(1)本项目各标段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业绩,“交工时间”不做具体评审要求;(2)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的3.2投标人业绩时间要求都以“交工时间为准”。

5、招标公告“3.9投标人财务要求:无”及附录2中“财务要求:无需提供”,据此投标文件中“(二)近年财务状况”是否不需要填写及附相关证明材料?

答:不需要填写及附相关证明材料。

6、招标文件P38页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投标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内容是否描述错误?

答:经复核,无错误,投标人不得存在附录4中的情形。

7、投标文件格式涉及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如何填写?“滁州至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合肥段路基路面施工-1标段(招标项目名称)  /   标段”或者“滁州至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合肥段路基路面施工(招标项目名称)滁州至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合肥段路基路面施工-1标段”这两种格式是否都可以?请明确。

答:上述两种格式均可,也可填写为滁州至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合肥段路基路面施工(招标项目名称)1标段,其它标段按上述表述均可。

8、投标制作软件技术文件模块需要导入“施工单位业绩、施工单位获奖、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等级”等相关资料,施工单位业绩”已在商务文件资格审查资料里体现,“施工单位获奖、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等级”相关资料是否应该放在商务文件其他资料目录下面?投标制作软件技术文件模块还需要再次导入上述三项资料吗?如需是否放到施工组织设计文件里?请明确。

答:投标人自行决定,满足评审需要即可。

9、招标文件要求单独互通立交项目业绩不予认可,如果项目为高速公路出入口(互通立交)项目,工程内容中含有高速公路主线改建2km以上(含路基及路面工程),此类业绩是否认可?

答:不予认可。

10、投标文件在新点系统编制中,导入新建项目后,系统仅有投标函格式,其余内容均无格式,是否由投标人自行将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转换后编辑上传至新点系统?

答: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1条款内容执行。

11、根据招标文件P42页附录7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的备注中“详见合同条款,投标人中标后提供,投标时无须体现”及P143页附件五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投标文件是否需要按照合同条款中的设备填写(十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机械表及(十二)拟配备本标段的主要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

答:投标时无须体现上述表格内容。

12、请问K72+681X013、K82+150Y911、K72+681X01分离式立交工程数量表中用红色笔标注问号、打叉、圆圈都分别表达什么意思?

答:红色笔标注没有别意思,仅是复核工程量时标注的记号而已,投标人可忽略红色笔标注记号。

13、招标文件P18第1.1.4“招标项目名称:滁州至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合肥段路基路面施工-1标段……”,因项目名称里都加了标段,请问投标文件格式中“一、投标函”“授权委托书”等填写标段的地方还需重复填写标段吗?请明确。

答:详见本补疑第7条回复。

14、招标文件P256《投标人信誉情况表》备注要求按须知前附表附录4及须知1.4.4项目逐条说明 ,但两处要求存在诸多类同的条款,且附录4“(1)被省级及以上……”与须知第1.4.4款“(1)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两处级别标准不同。为了投标人投标文件格式的统一性,请问是否可以统一《投标人信誉情况表》的填写条款?

答: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附录4及第1.4.4款要求逐条填写《投标人信誉情况表》。

15、项目发包人直供材料是否向承包人提供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承包人是否无需提供直供材料的工程款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直供材由发包人与供应商直接结算,施工承包人无须提供相关发票。

16、本标段发布的“招标清单”文件夹中共包括4个文件(如下),分别是“【标表1】投标报价汇总表”、“【标表2】工程量清单表”、“1b清单盖章封面”、“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请问:(1)投标文件中的“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否只需要填报以上4个文件的内容?

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中报价文件格式要求执行。

(2)上述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与招标文件P159-162的工程量清单说明内容不一致,请明确。

答:以所发布的清单控制价中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为准。

(3)上述“清单盖章封面”中包括招标人、中介机构等盖章的内容,投标时难以实现,且与招标文件P284中的清单封面内容不一致,请明确。

答:投标人可盖章扫描在相应端口上传上述内容,报价文件封面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格式要求执行。

17、请问: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是否提供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答:详见补疑2内容。

18、滁州至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合肥段路基施工5标段203-2-d挖淤泥清单单位有误,应为m3,投标人无需修改清单单位,但必须按照正确的清单单位报价。无论投标人是否修改,都视为按照本答疑进行综合考虑报价。施工中执行本答疑,中标后不予调整。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交投合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筱斋路口西北角

联系人:李工

话:0551-6272002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话:0551-66223933

2022年2月1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2月11日

附件:2022BFAGZ00197-CHZ-LJ-(1-6)项目补疑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