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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2025BFFGZ50121

项目名称:瑶海区YH202406号地块工程总承包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瑶海区YH202406号地块工程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 2025BFFGZ50121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0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瑶海区YH202406号地块工程总承包变更公告及答疑1

2025BFFGZ50121

 

第一部分:变更公告

1.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8计划工期修改为:“计划工期:780日历天,具体节点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9招标范围修改为:“2.9招标范围:包含所有单体住宅楼、配套用房、地下车库、室外综合配套等全部建设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土方开挖及回填、地基处理、基础、主体结构、屋面、建筑节能、地下室人行和车行出入口、公共部位装饰、幕墙、门窗、标识标牌标线、导视系统、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室外总体及园林绿化、供配电工程(自管低压出线柜出线及后端)、消防工程、人防工程、智能化及三网、入户门、单元门、防火门、电梯、充电桩、泛光照明、空气源(太阳能)热水系统等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规定的工程范围,含装配式及深化设计等全部工程。详见招标文件、补疑等全部内容。”

第二部分:延期公告

1.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22日09时30分”,现延期到“2025年07月30日9时30分”;

2.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22日09时30分”,现延期到“2025年07月30日9时30分”;

3.原投标人疑问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12日17时30分”,现延期到“2025年07月20日17时30分”;

4.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8号开标室。

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

第三部分:投标人疑问

1.本项目详细评审标准中要求提供企业实力认定成果,请问:

1)2022年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AAA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或2021年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2021年度第一批工程建设企业信用评价AAA或2022年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工程建设诚信典型企业或2023年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第六批工程建设企业信用星级认定结果是否认可?由省级及以上行业协会(学会)颁发建筑业先进企业是否认可?

回复: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予以认可。

2)北京市有关于北京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的综合评价信息排名,该排名为每天滚动评价。因投标文件需要提前上传,注册地在北京市的企业,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间任意一天的排名在前50名以内,是否就可以认定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综合实力认定成果标准?

回复: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予以认可。

2.本项目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且鼓励优先使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但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保函”平台中无法查询到本项目信息,请问电子保函该如何申请?

回复:因系统原因,本项目无法通过系统申请电子保函,请投标人选择招标文件中允许的其他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

3.技术文件评审内容编制篇幅不超过50页,是否包括封面、目录、附图附表?

回复:不含封面、目录、附图附表。

4.本地块西南侧空地能否作为临建用地(图片详见附件)?

回复:临建用地须以相关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5.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根据项目规划并结合现状实施条件,将施工总体策划;施工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物资材料供应、专业分包队伍管理、农民工管理;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措施;BIM 综合应用及智慧工地建设、相关证照办理及对外协调能力优势及措施等相关内容(演示视频不超过10分钟)”,本项目需要制作BIM演示视频,但本项目招标人提供的资料中无图纸等相关文件,请问是否能够提供项目图纸、初步设计等相关文件?

回复:无项目图纸及初步设计文件,请投标人根据现场踏勘及对项目的理解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制作方案演示视频。

6.本项目为费率报价,招标文件中的报价文件投标函需要填写投标费率,但是投标制作软件中的报价文件投标函只能填写投标总报价,请问此处如何填写(图片详见附件) 

回复:详见本答疑第四部分内容。

7.发包人要求附件工程管理要求中关于总承包管理配合费的约定中装饰装修工程、门窗幕墙工程明确了配合费比例,但未明确装饰装修工程及门窗幕墙工程具体工作范围,请明确分包具体工作内容包含哪些,装饰装修工程中具体涉及哪些分包?门窗幕墙工程中防火门、人防门等是否在总包自主招标范围内?

回复:详见发包人要求附件:工程管理要求中第二章第2条。

8.中标单位收取总承包管理配合费的项目未明确施工水电费的收取比例,是否可明确?

回复:详见发包人附件:工程管理要求中第二章第2条。

9.本项目招标资料-清单中涉及幼儿园,但在招标文件招标范围内未提及幼儿园相关施工内容,请明确本项目招标范围是否包括幼儿园施工内容。

回复:本项目招标范围不包含幼儿园。

10.本项目计划工期-节点工期中要求首批次交付区域单体主体结构封顶:300天内;首批次交付区域单体主体结构验收:360天内;请明确本项目首批次交付区域单体楼栋范围

回复:开工后以招标人指令为准。

11.请提供本项目CAD版本总平面布置。

回复:暂无本项资料,请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第四部分: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工期修改为: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见招标公告

最早地块: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585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2025810日(各批次楼栋具体开始现场施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节点工期:

1.售楼部(含内外装饰装修)及样板房、展示区(如有)完工:接开工通知后120天内;

2.项目首开区达到预售形象进度:接开工通知后75天内;

3.主体结构封顶:300天内;

4.主体结构验收:360天内;

5.回填土完成:480天内;

6.所有单体(精装)及室外工程完工:650天内;

7.工程竣工验收:720天内;

8.工程所有验收通过,取得档案验收合格证:780天内。

备注:

(1)图纸设计与装配式深化设计时间应与现场进度匹配。

(2)本工期为计划工期,具体根据发包人的销售情况以销定产及发包人工程建设分期建设与竣工交付为准,项目建设时序以招标人要求为准,投标人不得对施工工期进行经济索赔。

(3)项目开工建设后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制定施工总进度计划,经发包人审批后实施。

2.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报价文件—投标函格式要求填写和制作报价投标函并上传至投标制作软件中的“报价文件封面”或“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节点均可。

3.因投标人在投标制作软件—“报价文件投标函”节点中需要填写“投标总报价”,此处投标人填写的“投标总报价”应为“合同估算价(35000万元)*投标费率”(如:投标人投标费率为88%,35000万元*88%=30800万元,则此处按照30800万元填写投标总报价)。

4.投标制作软件—“报价文件投标函”中的投标函不作评审要求,以投标人上传至“报价文件封面”或“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节点的费率形式报价投标函为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武汉路229号建投大厦

联系人:简工

电话:0551-6599122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66223212

2025年7月15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