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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望江路院区病房改造及综合提升改造、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施工
原项目编号: 2025BFFGZ01892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2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望江路院区病房改造及综合提升改造、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5BFFGZ01892
投标人疑问回复:
1、由北京企业联合会、北京市企业家协会和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颁发的2024北京建筑业企业百强(位列第12名),并提供颁奖单位的红头文件和查询网址链接,是否认可?
回复:综合实力认定成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投标人提供的内容进行综合评价。
2、由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颁发的2024年北京建设行业AAA信用企业,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资料,是否认可?
回复:综合实力认定成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投标人提供的内容进行综合评价。
3、关于招标文件中企业实力认定成果的评审标准,请问:由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评审颁发的“2020-2021年度第一批北京市建筑工程先进企业”(颁发时间为2021年1月)、“2022-2023年度第一批北京市建筑工程先进企业”(颁发时间为2023年3月),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资料,是否予以认可为2个综合实力?
回复:综合实力认定成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投标人提供的内容进行综合评价。
4、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2024年度第一批工程建设企业信用等级AAA”评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资料,请问:此作为企业实力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确。
回复:综合实力认定成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投标人提供的内容进行综合评价。
5、由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颁发的2022-2023年度及2024年度北京建设行业诚信企业,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资料,是否予以认可为2个综合实力?
回复:综合实力认定成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投标人提供的内容进行综合评价。
6、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投标人业绩要求: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 4500 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2)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 7000 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问:我单位提供公共建筑装饰装修业绩满足相关合同金额建筑面积等评审因素,此业绩是否满足评审要求?
回复:不满足。
7、依据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3.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标准、规范和规程本招标项目施工、验收须达设计文件的要求和国家及有关部委、安徽省、项目所在市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定的要求(文件标准之间相互冲突的,以标准较高者为准)。
请问该项目交付的产品在满足上述技术标准的基础上,是否还必须满足,施工图纸、技术规范书、及招标文件中关于质量、性能和技术参数的要求?
回复:需要满足。
8、本项目总工期600日历天,施工工期长,期间价格波动大。但本项目仅混凝土可以调差。此约定实属不合理情况,违背风险共担机制原则。根据安徽省及合肥市相关文件规定,为遵循风险共担和合理分摊原则,体现交易的公平性,建议增加钢材(结构用各类钢筋、型钢和钢板)、水泥、砌体、预拌砂浆、电线电缆、幕墙(铝单板、龙骨)”且范围调整为±5 。
回复:不增加,按《 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中内容执行。
9、污水处理站(土建、装饰)分部分项第74项“保温隔热墙面”50厚挤塑聚苯乙烯泡沫板保护层,容重30kg/m3,综合单价32.56元/㎡,该价格远低于施工成本价,其它单体相同子目价格余同,请核实后并调整。
回复:经复核无误,最高投标限价不作调整。投标人自行考虑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10、本项目防水工程整体控制价综合单价偏低,尤其是防水卷材控制单价远低于施工成本价,请核实后并调整。
回复:防水主材均为甲供,综合单价不包含主材费用,详见补疑文件关于甲供材专项说明。
11、我单位复核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误差较大,建议复核后调整。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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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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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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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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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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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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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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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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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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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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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科楼(土建、装饰、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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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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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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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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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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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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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核实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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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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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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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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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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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楼(土建、装饰、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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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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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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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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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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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4.78
|
我方核实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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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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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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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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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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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养结合配套用房(土建、装饰、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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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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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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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69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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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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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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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核实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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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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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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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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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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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经复核无误,工程量清单不作调整。投标人自行考虑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12、内科楼(土建、装饰、加固)清单95、96项,C45高强灌浆料控制价有误,低于市场价几倍,灌浆料不是膨胀混凝凝土,请复核。
回复:经复核无误,最高投标限价不作调整。投标人自行考虑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13、根据招标文件描述,防水材料为甲供,请问投标单位在投标组价套取定额时,防水材料材料费单价计取为“0”即可?
回复:防水主材均为甲供,综合单价不包含主材费用,详见补疑文件关于甲供材专项说明。
14、本项目防水主材为招标人甲供,此部分为不可竞争费用,按总价 1369083.66 元(含税)(其中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823023.55元、病房改造及综合提升改造项目546060.11元),分别计入“ 外科楼(防水工程)、内科楼(防水工程) ”单位工程其他项目清单中专业工程暂估价中,此价格为含进项税材料价格计算出来,此价格不再计取增值税。
但接收的软件版本清单,税金的计算基础未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如投标人在投标时税金计算基础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提交投标文件系统会报错,是否影响投标?
回复:最高投标限价无误,各投标人接收18zhzb后应自行扣除“ 外科楼(防水工程)、内科楼(防水工程) ”中专业工程暂估价税金。相关操作建议咨询软件公司。
15、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施工期间为医院正常使用,根据工期要求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室外工程量施工,是否可以理解为本项目在2026年4月30日后保证医院正常使用即可。
回复: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室外工程量只是主要施工工期节点要求,在施工时也需要满足医院正常使用。
16、本项目东侧为医院家属小区,此道路后期施工时无法满足小区业主车辆正常进出,仅能满足人员正常行走,此项费用是否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回复: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需保证出入口不得影响正常交通,且需做好维护措施,确保安全。
17、材料表PVC地胶为3.0厚度,清单为2.0厚度,两者矛盾,以哪个为准?
回复:复核无误,除手术室外PVC地胶为3.0厚,其他均为2.0厚。
18、
材料表墙地砖厚度为9-10mm厚度,清单有8mm厚度的地砖,两者不一致,以哪个为准?根据节能减排的要求,是否全部调整为8mm?
回复:内科楼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第147条及外科楼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第108条“防滑地砖300*300*8”项目特征描述有误,应为“防滑地砖300*300*9-10mm”,工程量、综合单价均无误,投标人无需修改工程量清单,中标后须按图施工。请各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政务区潜山路550号
联 系 人:胡工
电 话:0551-6286403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67、66223831
2025年9月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