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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自贸区合肥片区经开区标识标牌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原项目编号: 2020BFJAZ03538
原公告日期: 2020年12月3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自贸区合肥片区经开区标识标牌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文件补疑2 2020BFJAZ03538 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描述:3.2业绩要求: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须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80万元的标识标牌供货及安装业绩。另:招标文件在评分标准中描述:2.2.3(1)的商务投标评分“投标人业绩”栏中规定: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须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标识标牌供货及安装业绩的,每个得3分,满分9分。注: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不得分。质疑:既然投标企业需要180万的业绩才能入围,后续又需要200万以上业绩,存在重复且完全无此必要。建议修改业绩要求,直接改为:须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80万元的标识标牌供货及安装业绩,每个得3分,满分9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招标文件在“评分标准”中描述:2.2.3(1)的商务投标评分的“项目经理”栏中规定:1、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得2分。2、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质疑:对于这次招标的项目,施工及设计难度不高,施工工艺较简单,评分细则确需要施工企业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要求明显过高,评分项与实际需要严重不相适应,存在严重倾向性、排他性、不合理性。明显有暗箱操作、有意阻扰、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建议取消第2项(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或降低至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得2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招标文件在评分标准中描述:2.2.3(1)的商务投标评分中“投标人资质”栏中描述: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得2分。而在投标人资质要求中对施工资质的要求是: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质疑:此评分要求对于入围最低的叁级资质不加分,对于贰级直接加2分,具有极为明显的倾向性和不合理性。建议设置一个合理的得分区间,叁级资质得1分,贰级资质得2分,壹级资质得3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翠微路1710号 联系人:谢子鹏 联系方式:0551-63878910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葛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09、66223831 2021年1月8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