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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中国科学院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创新研究院项目(一期)设计咨询
原项目编号:2017BGCZ3283
原公告日期:2017年10月16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中国科学院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创新研究院项目(一期)设计咨询顾问答疑公告 “中国科学院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创新研究院项目(一期)设计咨询顾问”项目(项目编号:2017BGCZ3283)答疑公告如下: 1.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中第一节项目名称及内容中第2点项目名称为 “中国科学院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创新研究院项目(一期)设计咨询”,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项目名称为 “中国科学院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创新研究院项目(一期)设计咨询顾问”,根据第二章第13.2条招标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优先顺序,是否项目名称确定为“中国科学院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创新研究院项目(一期)设计咨询”? 答:项目名称为“中国科学院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创新研究院项目(一期)设计咨询”。
2.第五章评标办法中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内第2点业绩中“单个综合性项目”是否指“单体建筑”?多数项目设计合同中无法体现单体建筑的概念,能否通过提供业主证明材料来证实?
答:“单个综合性项目”,指同一土地证下的单个综合性公共建筑(不含住宅),包括单体建筑和群体建筑。可提供土地证明、业主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3.第五章评标办法中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内第3点人员配备第1条“招标文件中第四条人员要求的资质、专业、岗位及人数等要求的得满分8分”是否具体指包括本项目总协调、项目联络负责人、项目技术总负责人、建筑专业负责人、结构专业负责人、电气专业负责人、暖通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在内的8位人员?
答:是。
4.第五章评标办法中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内第1点、第2点、第3点涉及的人员配备,相关人员同时满足其中几点,是否能重复计分?
答:可以。
5.第五章评标办法中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内人员配备,除本项目总协调及项目联络负责人外,是否可以配备非投标人单位人员?
答:招标文件人员要求本项目总协调、项目联络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须是投标单位人员,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拟配人员有关证书及近3个月连续的社保证明材料;邀请专家可以非本单位人员,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邀请专家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及由专家本人签名且同意担任本项目设计咨询专家的意见书,格式自拟。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或提供不符合详细评审指标要求的,相应人员不得分。
6.第五章评标办法中8.7商务部分,评标基准价(P)=A*X,未见X具体数值,请明确?
答:评标基准价(P)=A。
7.在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中,关于企业荣誉第2项,由中国住建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能否等同于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或中国建筑学会颁发的国家级勘察设计奖?
答:可以等同。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742 6622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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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0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