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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高新区香樟大道精品化提升工程(天湖路—习友路)、皖水路(方兴大道—鸡鸣山路)道排及附属工程、十五里河排水通道(高新区段)工程、明珠大道(方兴大道—鸡鸣山路)道排及附属工程项目监理项目监理
原项目编号:2017BGCZ3296
原公告日期:2017年11月17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高新区香樟大道精品化提升工程(天湖路—习友路)、皖水路(方兴大道—鸡鸣山路)道排及附属工程、十五里河排水通道(高新区段)工程、明珠大道(方兴大道—鸡鸣山路)道排及附属工程监理项目答疑公告 “合肥高新区香樟大道精品化提升工程(天湖路—习友路)、皖水路(方兴大道—鸡鸣山路)道排及附属工程、十五里河排水通道(高新区段)工程、明珠大道(方兴大道—鸡鸣山路)道排及附属工程项目监理”项目(项目编号:2017BGCZ3296)答疑公告如下: 1. 本招标文件所述“类似工程监理业绩”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的市政道排工程监理业绩; 2、单个顶管工程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的工程监理业绩; 3、单个园林绿化工程投资不低于500万元的工程监理业绩; 注:单个合同同时满足此三项要求或提供多个合同分别满足此三项要求均可作为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请问: 招标文件第五章P44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第4项是否指满足招标文件P12第二章投标人员须知前附表第29项中所述三项条件之一均可作为1项类似业绩? 答:本招标文件所述“类似工程监理业绩”须同时满足招标文件P12第二章投标人员须知前附表第29项中所述三项条件,方可作为1项类似业绩(注:单个合同同时满足此三项要求或提供多个合同分别满足此三项要求均可作为“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详见招标文件对应条款描述。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 66223792 66223831 传真:0551- 66223654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 11月21日
三、附件
附件:答疑(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