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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房股份公司2024-2025年度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改造工程监理服务(第一批次)
原项目编号: 2024BFFBZ00062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1月1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房股份公司2024-2025年度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改造工程监理服务(第一批次)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4BFFBZ00062)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部分:
1、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设置的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过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审查业绩是否可以参与详细评审业绩计分的疑问。
答:不可以,招标文件不予修改。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变更部分:
1、招标文件第5页2.8监理服务期限修改为:“(1)服务期限为1年(365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内最后一个委托项目完成为止或累计监理服务费概算达到100万元,合同履约结束,招标人不再委托监理任务。监理单位需完成服务期内委派的所有监理任务。(2)自单项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并质保期满止(包括招标准备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实施阶段、竣工验收备案、移交、缺陷责任期等)。(3)1+X(X≤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本次合同服务期限一年(365个日历天)。第一年合同履约完成后,经招标人考核合格,满足所有续签条件的前提下可续签合同,续签时间最多不超过1年。
2、招标文件第6页投标人资格要求3.1.4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修改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单个合同工程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或单个合同监理费不少于45万元(监理内容中须包含装饰装修工程)的居住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在对应业绩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3、招标文件第108页“一、报价(固定费率)”新增:“4.投标人投标前应进行现场勘查,各种风险须充分考虑。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等理由增加造价、调整价格。5.投标人须充分考虑所投服务成本,中标及合同履约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对其投标综合总价进行变更或拒绝服务。6.费用涵盖所承接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及工程内外协调等全过程管理工作所产生的监理费用及必要支出。涵盖项目前期立项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等。7.招标人不提供监理人员的食宿、交通、通讯、办公等条件,此项费用含在工程监理服务收费中,请投标人自行考虑。”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住房租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460号
联系人:孙工
电话:0551-6298885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66223263、66223831
2024年1月2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