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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陶冲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监理

     原项目编号: 2025BFFBZ01519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0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陶冲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5BFFBZ01519

一、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相关政策要求(1)修改为:“省外建设工程企业按照《关于优化进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建市规〔20254号)进行相关信息登记。”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修改为:

投标人业绩

12

20201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下列业绩之一的:

单个合同中处理规模不小于10万吨/的污水处理工程监理业绩,且单个业绩监理合同价不小于300万元

规模不小于10万吨/的给水处理工程监理业绩,且单个业绩监理合同价不小于300万元

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12分。

注:

1)资格审查通过的业绩不重复计取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

3)投标人业绩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提供同一业绩的,不重复计分。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6

投标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下列业绩之一的:

①单个合同中处理规模不小于10万吨/天的污水处理工程监理业绩,且单个业绩监理合同价不小于300万元;

②规模不小于10万吨/天的给水处理工程监理业绩,且单个业绩监理合同价不小于300万元。

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6分。

注:

1)资格审查通过的业绩不重复计取。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

3)投标人业绩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提供同一业绩的,不重复计分。

4)本项目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能体现在对应业绩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人:合肥市水务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398号A座

人:方工

话:0551-6442366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人:张工

话:0551-66223831;66223147

20250710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0日

附件:陶冲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