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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新站高新区综合水质净化工程监理
原项目编号: 2025BFFBZ01593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1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新站高新区综合水质净化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5BFFBZ01593) 各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附录A—工程监理部分服务内容清单”:1.删除“一、工程前期阶段”项目内容;2.删除“二、施工准备工作中:工程施工招标、考察投标单位、招投标事务(开\询\清\评标)、定标、签约及合同备案、其他招标”。 二、招标文件P57页:“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单个合同中工程投资额不低于3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每个业绩得3分,本小项最多得6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单个合同中处理规模不低于5万吨/天的污水处理工程监理业绩,每个业绩得3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 1.请问“单个合同中工程投资额不低于3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是否是指已签订的监理合同中的工程投资金额? 回复:若投标人提供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中的监理合同工程投资金额不低于3亿元,同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则该业绩予以认可。 2.因单个监理合同中包含多个子项工程,各子项工程竣工验收时间前后不一,招标文件要求的“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最后一个子项竣工验收时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该业绩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中各子项工程竣工验收时间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同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则该业绩予以认可。 招标文件P57~P58页:总监业绩注:“(5)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下列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协议书。②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③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6)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工程投资额、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竣工验收时间、合同内容等)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能够佐证评审因素的证明材料:“加盖审图合格章的施工图”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立项批复”或“可研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包含《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3.因单个监理合同中包含多个子项工程,分散在各处,如按上述(5)、(6)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中仍无法完全体现“相应评审要素的工程监理业绩”,则投标时提供加盖合同甲方的“业绩证明”或“监理业务手册”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不予认可。 招标文件P58页:商务评审标准“总监奖项、荣誉”: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总监理工程师完成监理的市政公用工程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地市级的,每个得1分;省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 4.由安徽省市政工程协会颁发的“安徽市政工程优质奖”是否满足省级优质工程奖评审要求?(“安徽市政工程优质奖”是安徽省市政工程质量奖项,颁奖单位“安徽省市政工程协会”的登记管理部门为安徽省民政厅,业务主管单位为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回复:该奖项符合要求;同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则该奖项予以认可。 5.因上述奖项目前只颁发给项目的施工单位,没有颁发给监理单位和总监的证书。我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监理合同、获奖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和建设单位盖章的业绩证明材料),如实反映项目监理企业和总监信息,则该项目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该奖项符合要求;同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则该奖项予以认可。 6.招标文件p56、p58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人荣誉要求“自 2020 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监理的市政公用工程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省级及以上的,每个得 2 分。本小项最多计取两个奖项荣誉得分,本小项最多得 4 分。”,总监荣誉要求“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总监理工程师完成监理的市政公用工程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地市级的,每个得 1 分;省级及以上的,每个得 2 分。本小项最多计取 1 个奖项荣誉得分,最多得 2 分” 问:我方提供完成监理的市政公用工程获得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的由“中国市政工程协会”颁发的“市政工程最高质量水平评价工程”奖项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该奖项符合要求;同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则该奖项予以认可。 7.招标文件p56、p58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人荣誉要求“自 2020 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监理的市政公用工程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省级及以上的,每个得 2 分。本小项最多计取两个奖项荣誉得分,本小项最多得 4 分。”,总监荣誉要求“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总监理工程师完成监理的市政公用工程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地市级的,每个得 1 分;省级及以上的,每个得 2 分。本小项最多计取 1 个奖项荣誉得分,最多得 2 分”。 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包括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工程质量奖、中国市政工程最高质量水平评价等工程质量奖。其中市政工程最高质量水平评价由中国市政工程协会组织实施,市政工程最高质量水平评价是市政行业在工程质量方面最高的质量水平评价,代表同时期国内先进水平。 综上,我单位提供完成监理的市政公用工程获得2020 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的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即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工程质量奖、中国市政工程最高质量水平评价是满足招标文件的对投标人荣誉获奖得分的要求和总监荣誉获奖得分的要求,请招标人认可并进行明确回复。 回复:上述奖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工程质量奖、中国市政工程最高质量水平评价)均符合要求;同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则该奖项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市水务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398号A座 联 系 人:方工 电 话:0551-6442366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831;66223147 2025年07月3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