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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生态公园提升咨询方案大赛

     原项目编号: 2025HEFRQ00802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2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生态公园提升咨询方案大赛(第二阶段)答疑2

项目编号:2025HEFRQ00802-2

第一部分:询比文件澄清

1.询比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内容:27方案演示递交要求:“1.本项目方案演示电子 U 盘应凭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在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 4872 号金融港中心A9 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一楼多功能开标大厅递交,若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或未按规定地点递交,则方案演示文件不予接受。

2.电子 U 盘应密封后在封套上加盖公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递交。演示材料应为系统默认可识别的格式,投标人投标前须自行检查演示材料能否正常识别打开及 U 盘能否正常读取,若是在评标现场发现演示材料无法识别打开或 U 盘无法读取,相关风险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项目方案演示时,须投标人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1-3人)进入评标现场就方案、理念等进行现场介绍,进入评标现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4.投标人应在方案演示电子 U 盘的封套上写明: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询比文件方案演示电子 U 盘

              分前不得开启

5.方案演示顺序将按照方案演示电子 U 盘递交时签到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

2.询比文件第三章招标人要求补充内容:

“五、公园定位要求:

1.公园的打造要与周边城市环境、整体项目规划紧密结合,立足于“生态客厅”这一核心概念进行清晰定位;

2.要突出智慧特色,彰显产业优势,要将智慧科技理念融入公园建设,积极探索运用新技术,同时注重与新站高新区自身的产业特色相结合,打造独具魅力的智慧公园典范;

3.要聚焦民生需求,提升功能品质,要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完善服务功能,提升环境品质,切实增强市民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第二部分:投标人疑问

1.询比文件第四章-第2.3条具体评分细则中:汇报表现与方案呈现,此标段需要现场述标吗?述标时间是什么时候?

回复:详见本答疑第一部分:询比文件澄清。

2.询比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三点 需要上传“生态公园提升咨询方案大赛(第一阶段)”入围通知书,这个入围通知书是否放网上入围结果公告截图?

回复:入围通知书已通过系统发放,请入围人自行下载。

3.询比保证金缴纳凭证是否需要附在投标文件里面?

回复:请投标人根据询比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询比保证金”的内容要求自行上传询比保证金材料。

4.生态公园咨询任务书 第七点 第3条提到缩印文本图册A3五本,请问是现场述标的时候带过去吗?是否需要封装?

回复:需要封装。

5.询比文件中未明确方案的述标的时间及地点,请给予明确。

回复:详见本答疑第一部分:询比文件澄清。

6.请明确“服务落地/服务协议中第10.1.5”违约事项及违约金。

回复:咨询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发生一次,发包人有权对咨询人主张3000元以下的违约金:

(1)未按节点要求提交相关咨询成果的;

(2)发包人提出需确认或协调解决事项,经发包人催办后仍不及时回复或解决的;

(3)针对各阶段咨询成果,发包人提出的书面意见未落实的。

(4)未按要求参加发包人或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会议的;

咨询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发生一次,发包人有权对咨询人主张10000 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违约金:

(1)提出不负责任意见造成不良后果的;

(2)提交的咨询成果不满足有关深度要求,并不接受指正的,或咨询成果经三次修改仍无法达到发包人要求的;

(3)由于咨询不负责任造成产品质量、效果、经济指标不符合要求,产生严重后果的;

(4)咨询人在初步设计期间擅自更改方案,未经发包人批准的;

(5)咨询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提交咨询项目组人员名单或擅自变更咨询项目组人员的;

(6)咨询人提交的咨询成果不包含电子文件或文件不全的:

(7)因咨询人设计质量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错、漏、碰)造成变更签证,致发包人经济损失的,如造成重大损失的,发包人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向咨询人主张经济赔偿。

7.服务落地/服务协议中7.2.1付款进度表中配合施工图设计完成占30%,此占比较高,建议付款进度表调整为

付款次序

占相应咨询费%

付费额

付款节点

1

40%

 

方案通过审批后三十日内

2

30%

 

初步咨询通过审批后三十日内

3

15%

 

配合施工图设计完成后三十日内

4

15%

 

公园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后三十天内

总金额

100%

 

 

回复:不予调整,按询比文件执行。

8.生态公园咨询任务书 第七点 提到动画或VR漫游视频,如涉及动画或视频,投标制作软件无法导入视频动画。请问是否在述标时展示即可?

回复:提供电子文件,述标时展示,具体详见本答疑第一部分:询比文件澄清。

9.询比文件中第二章 报价表描述:本项目采用定价招标:方案(含概念+方案+初步设计咨询)固定单价为 10.62 元/m’,面积为景观咨询面积。请问是否响应此报价即可,无需再另行报价?

回复:无需报价。

注:此补疑视同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询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蜀山区琥珀五环城

联系人:李经理

话:0551-6266197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

(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话:0551-66223086

2025年9月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1日

附件:2025HEFRQ00802-2答疑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