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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省公安厅高速公路系统数据专用接受终端及现场执法移动设备
原项目编号:2016HACZ0577
原公告日期:2016年03月2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公安厅高速公路系统数据专用接受终端及现场执法移动设备答疑公告 “安徽省公安厅高速公路系统数据专用接受终端及现场执法移动设备”项目(项目编号:2016HACZ0577),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包和第2包评分办法中“品牌形象:评标委员会根据各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所选产品的品牌、用户使用情况及市场占有率、知名度等情况进行酌情评分,分值区间为3-5分”,能否修改? 答: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包和第2包评分办法中“投标人财务状况及认证:1、投标人财务状况:提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得1分;提供AAA信用等级证书,得1分;提供工商部门重合同守信用证书,得2分;2、投标企业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各得1分。”能否修改? 答: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3、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645;66223646 传真:0551- 66223734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3月25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