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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全省信息化共建
原项目编号:2015HACZ5444
原公告日期:2016年03月2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全省信息化共建答疑及变更公告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全省信息化共建”项目(项目编号:2015HACZ5444)答疑及变更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第13包: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技术分中第7项“案例业绩”的主体是指? 答:均指所投产品生产厂家。 2、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第13包: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的“上访室/接访室清单数量及指标要求”中序号4“同步录音录像机(P27)”中技术参数第7条:“提供所投产品3C、RoHS证书”现变更为:“提供所投产品3C证书”。 3、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645;66223646 传真:0551- 66223734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4月8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