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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执法记录视频综合采集系统

原项目编号:2016HACZ0569

原公告日期:2016年03月2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执法记录视频综合采集系统补充答疑公告

“安徽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执法记录视频综合采集系统”项目(项目编号:2016HACZ0569)补充公告如下:

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单警执法音视频记录系统》(GA/T 947-2015)于2015710日发布,2015121日实施。公安部计划于年内组织国内单警执法音视频记录系统生产厂商按新行业标准要求开展相关技术检测。为保障本次招标采购的采集工作站和后台管理系统符合GA/T 947-2015相关技术要求,并能与上级公安机关执法记录仪管理平台实现无缝对接,现申请对已上网公开招标的项目采购文件技术要求部分做如下补充修改:

一、采集工作站。增加:

(五)采集站厂家须免费按GA/T 947-2015相关技术要求向省交警总队统一版软件(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执法记录仪软件)实时上传数据,实现无缝对接;其软件系统须免费提供数据开放接口,供其它第三方调用,验收前采集站应通过公安部GA/T 947-2015行业标准检测。★针对以上要求,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承诺函原件。

二、执法记录仪管理系统升级。增加:

9、投标人提供的省交警总队统一版软件(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执法记录仪软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软件的应用案例证明材料)须免费按公安部GA/T 947-2015要求提供标准数据接入接口,供各采集站厂家免费调用;同时,该软件系统须免费开放数据接口,将数据共享给与即将建设的全省公安机关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该软件系统在项目验收前须通过公安部GA/T 947-2015行业标准检测。★针对以上要求,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承诺函原件及软件开发商出具的技术接口原件。

三、验收标准。修改为:

按招标要求完成高速支队执法记录仪管理系统的搭建、63个采集站的安装、培训、将全省高速交警大队在用所有执法记录仪无缝接入省版执法记录仪管理系统中,以及与“六合一”的无缝对接,执法记录仪管理系统和采集工作站均应通过公安部GA/T 947-2015行业标准检测。

“安徽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执法记录视频综合采集系统”项目(项目编号:2016HACZ0569)答疑公告如下:

1、问:近三年内具有单项合同不少于5台的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的应用案例,具体提供什么材料以及是否支持转包。

答:提供案例的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不支持转包。

2、采购需求中采集工作站“★12、优先上传功能:可设置优先上传级别,实现优先采集功能(以检测报告为准)”建议删除。

答: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3、问:采购需求中▲5实施配件“包括设备接电、网络环境(交换机、网线等)搭建” 建议增加采集工作站电源保护模块。

答:增加采集工作站电源保护模块,要求如下:每台采集工作站单独配备1500W电源保护模块。

4、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单警执法音视频记录系统》(GA/T 947-2015)已于2015710日发布,并2015121日实施。请问本次招标采购的采集工作站和管理软件是否要通过公安部的新标准检测。

答:投标人提供的采集工作站和管理软件应通过公安部的新标准(GA/T 947-2015)检测。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承诺函。

5、问:招标文件要求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与省交警总队统一版软件(全省公安交警执法记录仪管理系统)进行无缝对接。建议支持与采集站生产厂家管理平台的数据对接。

答: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6、问:本次招标的省交警总队统一版软件(全省公安交警执法记录仪管理系统)是否免费提供数据接入接口供第三方调用?投标文件是否需要提供该承诺函?

答:投标人提供的省交警总队统一版软件(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执法记录仪软件)应免费提供标准数据接入接口供第三方调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承诺函原件和软件开发商出具的技术接口。

7、招标文件中关于执法记录仪管理系统升级,要求对省交警总队统一版软件(全省公安交警执法记录仪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使用省交警总队统一版软件建议修改。

答: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8、采购需求▲3数据存储4.★支持秒级定位、秒级时移回放和精确到秒级的查询下载,满足精细化应用需求;(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予以证明,签订合同前提供原件备查,虚假响应按废标处理,废标带来了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5★支持1/16~16倍率的回放(例如:1/81/91.1x1.2x2x4x16x……),支持视频回退播放;(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予以证明,签订合同前提供原件备查,虚假响应按废标处理,废标带来了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建议修改。

答:4.★按原招标文件执行。5★修改为5★支持倍率的回放(例如:1/81/91.1x1.2x2x4x、……),支持视频回退播放;(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予以证明,签订合同前提供原件备查,虚假响应按废标处理,废标带来了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9、问:采购需求中 ▲1采集工作站2、设备生产厂家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符合ISO9001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涵盖范围应包括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电子证据采集工作站,电子证据管理系统等。(复印件加盖公章)3、设备生产厂家应通过环境管理体系符合ISO14001认证证书,证书中涵盖范围应包括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电子证据采集工作站,电子证据管理系统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建议删除。

答: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10、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42710:30,现延期到“20165414:00”;

11、报名时间截止到201642117:00,答疑至201642217:00

12、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11 号开标室。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645/66223646

传真:0551- 66223734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网址: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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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附件

附件:补充答疑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