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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建筑大学2016年资产处、后勤集团电梯
原项目编号:2016HACZ1650
原公告日期:2016年06月0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建筑大学2016年资产处、后勤集团电梯答疑公告 “安徽建筑大学2016年资产处、后勤集团电梯”项目(项目编号:2016HACZ1650)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五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十条付款方式是否可调整为“签订合同后支付设备款的30%作为定金(中标供应商须提供银行或担保公司保函),货到现场前七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总价的50%,安装调试合格后并经特检院验收合格领取使用合格证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5%,余款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答:不可以,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第八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十五条“履约保证金”是否可以 “收受方式:银行保函”? 答:可以。 3、招标文件第13页“二、技术要求(实验综合楼电梯)”中“(一)总体要求:投标产品同型号电梯最大规格需同时达到载重2000KG,速度2.5m/s,以同型号电梯形式试验报告为准”是否可以调整为“(一)总体要求:投标产品同型号电梯最大规格需同时达到载重1600KG,速度2.5m/s,以同型号电梯形式试验报告为准”? 答:可以。 4、招标文件第14页和第21页中(二)具体要求中都规定电梯的驱动系统、控制系统、门机系统为“品牌原产地整机进口”,是否可以“电梯品牌注册地址为国外,中国国内设立全球生产基地,提供与投标产品同型号的出口报关单,且出具加盖制造商公章的证明”? 答:可以,但须满足招标文件参数要求。 5、招标文件第17页功能中第50项要求电梯具备能量回馈装置,是否可以不具备? 答:不可以,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6、招标文件第18页和第25页装饰要求第7项“轿厢侧壁板S304发纹不锈钢”和第8项“轿厢侧壁板S304发纹不锈钢扁平扶手两面”中“S304发纹不锈钢”是否可以调整为“445系列发纹不锈钢”? 答: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设备配置,且此配置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7、招标文件第33页评分细则中“企业实力及资信”的评分标准中“制造商具有省级及以上重合同守信用(或守合同重信用)荣誉的得2分”是否可以调整? 答:不可以。 8、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0551-66223645;66223646 传真:0551-66223734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6月17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