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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能源技术学校2016年录播室设备
原项目编号:2016HACJ2121
原公告日期:2016年06月2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能源技术学校2016年录播室设备答疑、变更及延期公告 “安徽能源技术学校2016年录播室设备”项目(项目编号:2016HACJ2121)答疑、变更及延期公告如下: 一、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第1项“▲录播主机”技术参数中要求: (一)“★1、基于主机设备稳定性的需求,录播主机须采用嵌入式硬件和软件设计,非pc机插卡设计。响应文件中提供录播主机内部构造实物图片。”,请问此项参数是否可以改为“★1、录播主机采用嵌入式或PC加采集卡模式。响应文件中提供录播主机内部构造实物图片。” 答:按谈判文件要求执行。 (二)“★2、为避免教室因施工部署线材辅材过多、堆放设备过多可能产生的安全问题和更多对人体有害辐射,同时为确保设备的稳定运行、使用及管理人员更简易的操作和维护管理,录播设备、跟踪设备、定位设备、编解码设备必须利用成熟的集成电路技术集成为一台设备,确保更符合信息化行业有关产品发展微小型化、低功耗、智能化和高可靠性政策。”,请问此项参数是否可以删除? 答:按谈判文件要求执行。 (三)“5、系统集成智能拍摄跟踪功能,采用图像识别分析技术,可对老师、学生的动作和移动进行准确定位跟踪与画面切换,实现课件PPT讲解时的自动触发录制,实现语音高质量采集与合成,流畅的输出教学场景录制文件。”, 请问此项参数是否可以删除? 答:按谈判文件要求执行。 (四)“★16、提供录播主机系统管理软件、行为识别软件、跟踪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请问此项参数是否可以删除? 答:按谈判文件要求执行。 (五)“★17、提供平均无故障MTBF认证证书(≥60000小时)复印件或影印件。”, 请问此项参数是否可以删除? 答:按谈判文件要求执行。 二、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第2项“▲高清摄像机”技术参数第12条原要求为“★12、亮度分解力:水平≥960电视线,垂直≥1000电视线,提供国家广播电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或影印件。”, 现变更为“★12、分辨率:水平≥960电视线,垂直≥1000电视线,提供国家广播电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或影印件。” 三、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第4项“数字音频处理主机”技术参数 (一)原要求:“十二路采访话筒输入插口,一路2、4G无线话筒输入(优先),内置混音器、功率放大器、四组线路输入,两组录音输出。具有录音输出功能;且录音输出电平可调;前十二路话筒具有智能十二选一功能。具备回声抑制功能, 2.4G 话筒(发射器)内置锂电池,一次充满电后可以连续使用10小时以上;话筒具备音量开关、工作状态指示、USB充电接口(也可做为外接头戴式话筒接口)功能,一套设备可同时使用两只2.4G(可选)无线话筒便于师生交互教学,”, 现变更为“十二路采访话筒输入插口,一路2.4G无线话筒输入(优先),内置混音器、功率放大器、四组线路输入,两组录音输出。具有录音输出功能;且录音输出电平可调;前十二路话筒具有智能十二选一功能。具备回声抑制功能, 2.4G 话筒(发射器)内置锂电池,一次充满电后可以连续使用6小时以上;话筒具备开关、工作状态指示、USB充电接口(也可做为外接头戴式话筒接口)功能,一套设备可同时使用两只2.4G(可选)无线话筒便于师生交互教学,”; (二)要求“★提供音频处理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提供音频处理主机3C认证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请问此项参数是否可以删除? 答:按谈判文件要求执行。 四、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第6项“多媒体控制主机”技术参数中要求:“★1、系统支持不少于8口以上交换机,交换机具备千兆RJ45接口及高速数据传输功能,可通过网络远程控制录播系统。” ,请问此项参数是否可以删除? 答:按谈判文件要求执行。 五、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第7项“高清录播管理系统”技术参数中要求: (一)“★6、智能切换和智能跟踪系统支持在部署时,如配置的摄像机都是枪式摄像机,采用智能切换方案:当老师或学生移动到不同的区域,智能切换到对应的图像;如果老师跟踪摄像机和学生跟踪摄像机为云台摄像机,采用智能跟踪方案:当老师或学生移动时,控制对应的云台摄像机移动和变焦对老师或学生进行跟踪拍摄。”,请问此项参数是否可以删除? 答:按谈判文件要求执行。 (二)“★12、支持录制精品课的同时,通过控制面板一键同步录制重要知识点等微课视频。”,请问此项参数是否可以删除? 答:按谈判文件要求执行。 六、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为“2016年7月7日14:00”,现延期到“2016年7月8日14:00”; 七、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谈判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4楼8号谈判室。 注:此公告视同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645,66223646 传真:0551- 66223734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7月5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