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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省公安厅无人机交通监控系统购置
原项目编号:2016HACZ0544
原公告日期:2016年07月2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公安厅无人机交通监控系统购置答疑公告 “安徽省公安厅无人机交通监控系统购置”项目(项目编号:2016HACZ0544)答疑公告如下: 1、本项目预算是否调整? 答:不予调整。 2、采购需求中“最大任务载荷:≥10Kg”是否可以调整?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此次采购对负载有明确的要求,最大任务载荷是考虑到在后期实际工作中还可搭载其它特殊任务设备。 3、采购需求中“能通过4G信号传输,实现远程操控飞机”是否可以调整?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为满足工作需要,4G信号远程操作是必须实现的功能。4G信号远程操作会有延迟,但可通过技术研发,优化信号控制,降低延迟状况。 4、采购需求中“地面站:19寸显示屏”是否可以调整?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5、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645;66223646 传真:0551- 66223734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8月2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