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省级政府集中采购 >> 货物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建筑大学2016年资产处、后勤集团电梯
原项目编号:2016HACZ1650
原公告日期:2016年08月1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建筑大学2016年资产处、后勤集团电梯答疑公告 “安徽建筑大学2016年资产处、后勤集团电梯”项目(项目编号:2016HACZ1650)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序号10“付款方式”中“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定金(中标供应商须提供银行保函),货到现场前7天再支付合同总价的50%(中标供应商须提供银行保函),安装调试合格后并经特检院验收合格领取使用合格证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5%,余款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付清”中要求的“银行保函”,是否可以变更为“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保函”? 答:不可以。 2、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0551-66223645;66223646 传真:0551-66223734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8月26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