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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铁路运输法院专用设备

原项目编号:2016HACJ2799

原公告日期:2016年08月1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铁路运输法院专用设备变更公告

“合肥铁路运输法院专用设备 ”项目(项目编号:2016HACJ2799)变更公告如下:

1、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包检机“七、其他要求:”中第7条原为“★7、业主将组织独立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中标产品进行现场验收,检测中标产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中关于辐射安全的要求。若验收不通过,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并提请没收保证金,同时上报安徽省财政厅按相关规定处理。若签订合同时中标方不同意此验收条款而拒签合同,将上报安徽省财政厅按相关规定处理。”,第8条原为“★8、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验收费用(按照正常安检设备验收市场价格水平),验收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垫付,如验收合格,采购方一次性付清货款,若验收不合格,自费运回设备”。现合并第7条和第8条并对内容作出变更,合并变更为“★7、业主将组织权威专业检测机构对中标产品(包检机)进行现场验收,检测中标产品是否符合谈判文件包检机“三、辐射安全要求:”中的★参数要求。验收费用不包括在本次谈判报价中,验收时由中标方先行垫付,如验收合格,验收费用由业主方单独支付,若验收不合格,验收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2、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传真:0551-66223734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网址: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692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