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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装备项目
原项目编号:2016HACZ3482
原公告日期:2016年10月1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装备项目项目变更公告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装备项目”项目(项目编号:2016HACZ3482)变更公告如下: 1、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原为“2016年10月20日17时”现变更为“2016年10月27日17时”。 2、本项目答疑截止时间原为“2016年10月21日18时”,现变更为“2016年10月28日17时”。 3、本项目原开标时间为“北京时间2016年11月2日10:30”现变更为“北京时间2016年11月8日 9:30”。 4、本项目原开标地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中心3楼9号开标室”,现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中心3楼 2号开标室”。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供货地点”原为“采购人指定”,现变更为“全省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6、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付款方式”原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现变更为“分两次支付项目款:移动执法终端设备验收合格后,首次支付60%合同款;所有4G上网数据卡使用期满后根据中标供应商服务质量支付余款。” 7、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一、主要技术参数”中“4G上网数据卡”的“主要技术参数”变更为: 1)要求4G上网数据卡与本项目第1项“移动执法终端”配套使用,提供1年数据流量,单张卡国内流量≥2GB/月,连续两个月的流量可累计使用; 2)为确保移动执法终端现场即时采集、传输数据,要求所投4G上网数据卡营运商在全省范围内4G网络承载系统数量多、网络覆盖广、信号优(投标文件中提供数据卡所属营运商出具的省内4G网络承载系统数量证明); 3)要求所投4G上网数据卡营运商提供免费APP网络监测软件(Android版)供移动终端安装使用,APP软件应具备实时监测移动网络质量、查看数据卡流量使用情况等功能。(现场演示软件功能); 4)采购人指定其下属单位(安徽省食品药品信息与举报中心)统一管理数据卡,本次采购的数据卡开户名称为“安徽省食品药品信息与举报中心”,数据流量卡按照安徽省食品药品信息与举报中心要求开通使用; 5)本项目采购的移动终端和4G上网数据卡配发给全省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使用,投标供应商须确定专用7×24小时售后服务电话(要求为手机号,投标书中须注明)并保持服务电话畅通。项目交付后,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使用移动执法终端和4G上网数据卡无法连接互联网时,投标供应商须在2个小时内(自首次拨打投标人售后服务电话之时计算)核实原因并予以解决,否则采购人拒绝支付本项目余款,同时提请省政府采购监管办不予退还投标人项目保证金。 8、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传真:0551-66223734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0月24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