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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
原项目编号:2016HACZ3151
原公告日期:2016年10月1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项目第5、6、7、8包答疑及变更公告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第5、6、7、8包”项目(项目编号:2016HACZ3151)答疑及变更公告如下: 1、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原为“2016年10月24日17时”现变更为“2016年11月2日17时”。 2、本项目答疑截止时间原为“2016年10月25日17时”,现变更为“2016年11月3日17时”。 3、本项目原开标时间为“北京时间2016年11月4日9:30”现变更为“北京时间2016年11月11日 9:30”。 4、本项目原开标地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中心3楼10号开标室”,现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中心3楼3号开标室”。 5、问:第5包中对讲机设备需求为防爆对讲机还是非防爆对讲机? 答:为防爆对讲机。 6、能否修改本项目第5包采购需求中“对讲机”的“防水防尘等级≥IP67”等参数。 答:本项技术参数具有多家产品能够满足,不具有限制性。按招标文件执行。 7、建议修改本项目第6包中序号2蓝牙打印机 “供货前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函和三年售后服务承诺函” 的技术要求。 答:本项目第6包中原技术要求“供货前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函和三年售后服务承诺函”,现修改为“供货前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函或其代理商授权及原厂三年售后服务承诺函”。 8、建议修改本项目第6包中序号4绘图打印机 “处理器≥800Mhz,内存≥1G”的技术参数。 答:本项技术参数具有多家产品能够满足,不具有限制性。按招标文件执行。 9、建议删除本项目第7包中序号2网络传真机中“获得3C认证”和“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复印件和影印件” 的技术参数。 答:删除本项目第7包中“15、获得3C认证(投标时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的技术要求;将技术要求“16、提供软件检测报告复印件或影印件、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复印件或影印件”修改为“提供软件检测报告复印件或影印件”。 10、建议修改本项目第7包中序号3网络打印机“打印分辨率:1200×1200dpi”的技术参数。 答:本项技术参数具有多家产品能够满足,不具有限制性。按招标文件执行。 11、建议修改本项目第7包中序号4台式电脑中技术参数“商用物理四核处理器”。 答:本项技术参数具有多家产品能够满足,不具有限制性。按招标文件执行。 12、能否修改本项目第7包中序号6多功能一体机中的技术参数“复印速度:黑白,38页/分钟”。 答:本项技术参数具有多家产品能够满足,不具有限制性。按招标文件执行。 13、能否删除本项目第7包中序号8投影仪 “供货前须提供原厂授权及三年售后服务承诺函” 的技术参数。 答:不删除,按招标文件执行。 14、建议修改本项目第7包中序号9复印机 “首页时间:低于4.3秒”的技术参数。 答:将技术参数原要求“首页时间:低于4.3秒”,修改为“首页时间:低于5秒”。 15、建议修改执法记录仪技术参数。 答:本项技术参数具有多家产品能够满足,不具有限制性。按招标文件执行。 16、建议修改评分标准中对投标单位“业绩”方面的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7、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传真:0551-66223734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0月28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