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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博物院专业展陈照明
原项目编号:2016HACZ1644
原公告日期:2016年10月2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博物院专业展陈照明答疑公告 “安徽博物院专业展陈照明”项目(项目编号:2016HACZ1644)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近五年内具有博物馆或美术馆展览照明业绩中专业展陈布展施工合同中包含专业照明项目的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答:可以,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相关合同或者展览的灯具采购清单。 2、招标文件P41“灯具性能”中要求:“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得基本分24分。★号技术指标每项不满足扣8分,非★号指标每项不满中扣2分,24分扣完为止”与招标文件页第六章采购需求(P47)第10条:“招标文中带★号技术指标为关键性参数和要求,投标人所提供货物必须满足或响应,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以哪条为准? 答:招标文件页第六章采购需求(P47)第10条:“招标文中带★号技术指标为关键性参数和要求,投标人所提供货物必须满足或响应,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此条删除。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传真:0551-66223734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1月14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