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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省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设备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6HACZ3402
原公告日期:2016年11月0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设备采购项目 答疑 公告 “安徽省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设备采购”(项目编号:2016HACZ3402) 答疑 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三、技术要求”中:(二)直播卫星户户通单模接收设施的主要技术参数要求中第三项接收器技术参数要求“3.1.4电源电压:采用符合新标准的外置12V直流电源模式”,请问投标时采用“内置电源电压”是否满足要求? 答:不满足,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评分细则表中:资信分“业绩”评分标准要求“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供应商具有在全国其他省市同类项目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个中标业绩得2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业绩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原件备查));该项最高得6分。其他不得分。注:“同类项目”系指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设备采购项目”,请问:(1)是否可以将评分标准中“单个合同金额”修改为1000万或1500万元以上?(2)评分标准中是否可以增加“由行业相关管理部门出具户户通安装证明,安装数量在100万台得2分、200万台得4分、300万得6分”? 答:上述(1)(2)项均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直播卫星户户通整省推进任务是政府重要的惠民工程,采取“同类项目”中的业绩作为得分项目,对完成安徽省此项惠民工程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评分细则表中:资信分“投标供应商净利润”评分标准要求“投标供应商2013-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中净利润满足连续三年增长,符合的得1分。”,请问此项评分标准是否可以增加投标供应商是否盈利以及利润总额等方面进行加分? 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要求,此项评分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评分细则表中:资信分“信誉及资信等级(有效期内)”评分标准要求“1、投标供应商近3年内获得省级及以上银行(或分行)授予的信用称号,近3年内获得省级及以上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证书,以上每提供一个类别的得1 分,满分2分”,请问此项评分标准中“省级及以上”是否包含副省级? 答:包含,此项要求均含副省级; 5、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评分细则表中:资信分“信誉及资信等级(有效期内)”评分标准要求“2、投标供应商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个类别的认证证书得1分,满分2分。”,请问此项评分标准是否可以删除? 答:不可以,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此项要求是对投标供应商在科学管理和社会责任上的要求; 6、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是否可以增加“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科技司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广播电视卫星直播管理中心对投标供应商在招标或者生产销售过程中违规行为发布的暂停或者警告通知文件进行加减分? 答:不可以,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7、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传真:0551-66223734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1月16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