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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省合肥监狱搬迁项目(二期)
原项目编号:2016HACZ3364
原公告日期:2016年11月1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合肥监狱搬迁项目(二期)第1、2包延期答疑及变更公告 “安徽省合肥监狱搬迁项目(二期)(第1、2包)”项目(项目编号:2016HACZ3364)延期答疑及变更公告如下: 一、第1、2包延期公告: 1、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12月7日9:30”,现延期到“2016年12月13日9:30”; 2、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5号开标室。 二、第1、2包变更公告: 1、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第1包:木制家具类序号4名称原为“▲沙发(含茶几单人沙发1张做样品)”; 现变更为“▲沙发”; 2、针对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第1、2包评分办法的疑问,现将评分办法调整如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类 别 评分 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范围 技术分(26分) 综合评价 由评审委员会依据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用户意见(须盖用户单位公章)中对投标供应商承接的类似省级(含)以上政府单位的项目履约信誉良好,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服务及时,按时完工等方面出具的用户评价。 由评审委员会酌情评分。签订合同前提供原件备查。 1-3分 项目实施及安装调试验收方案 所投产品技术指标与招标文件要求完全响应,并有先进可靠的项目管理计划、有完善的实施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和安装验收方案,能够保证保质保量按期交货,由评审委员会根据上述情况酌情评分1-3分。 1-3分 售后服务保障 1、服务承诺:有完善的服务承诺书,有切实的服务措施,对易损件及时更新,以及质保期满后的后续服务承诺等,0-2分; 2、实行本地化服务:服务队伍规范、有切实的本地化服务措施,能实现快速响应服务,0-2分。 由评审委员会根据上述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0-4分 优惠条件 根据投标供应商具体投标优惠条件(除报价以外的优惠)进行比较,主要考虑其实用性。 0-2分 企业荣誉 根据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数量由评审委员会横向比较,进行综合评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 0-4分 技术力量 根据投标供应商技术实力,具有的外观设计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数量,由评审委员会进行横向比较综合评分,0-10分。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专利明细,并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签订合同前原件备查。 0-10分 资信分(44分) 生产设备 投标供应商具有的加工设备:CNC三维加工中心(计算机数控多功能加工中心)、全自动(后上料)电子开料锯、全自动直线封边机(左、右式直线封边机)、砂光机、UV滚涂生产线,具有五项设备的得5分,具有四项设备的得2分,其它的不得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设备图片及投标供应商购买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如提供不全或不清晰,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签订合同前原件备查。) 0-5分 产品检测报告和认证 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白乳胶、弹簧、底漆、面漆、高弹海绵、拉手、人造革、橡胶木实木木块、钢架会议椅、皮沙发的监测报告: (1)具有省级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每项得1.5分; (2)具有国家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每项得2分。 (本项满分共计20分,同一类别检测报告以级别高得为准,不重复得分) 0-20分 产品质量与环保 1、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软体家具、金属家具、木制办公家具《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每具有一项认证的得2分,加满共计6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2、投标供应商具有写字台、文件柜、沙发、茶几、班台、办公椅、床头柜、屏风、小柜、休闲椅由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采用国际标准产品认可证书,每项得0.5分,满分5分。 3、投标供应商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得2分。 0-15分 企业业绩 1、201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供应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300(含)-600(不含)万元的木制家具类项目业绩,每个业绩得1分; 2、201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供应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600万元的木制家具类项目,每个业绩得2分; 本项满分6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加盖业主公章的验收报告或用户证明。) 0-6分 价格分 (30 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类别 评分 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范围 技术分(12分) 综合评价 由评审委员会依据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用户意见(须盖用户单位公章)中对投标供应商承接的类似省级(含)以上政府单位的项目履约信誉良好,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服务及时,按时完工等方面出具的用户评价。 由评审委员会酌情评分。签订合同前提供原件备查。 1-3分 项目实施及安装调试验收方案 所投产品技术指标与招标文件要求完全响应,并有先进可靠的项目管理计划、有完善的实施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和安装验收方案,能够保证保质保量按期交货,由评审委员会根据上述情况酌情评分1-3分。 1-3分 售后服务保障 1、服务承诺:有完善的服务承诺书,有切实的服务措施,对易损件及时更新,以及质保期满后的后续服务承诺等,0-2分; 2、实行本地化服务:服务队伍规范、有切实的本地化服务措施,能实现快速响应服务,0-2分。 由评审委员会根据上述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0-4分 优惠条件 根据投标供应商具体投标优惠条件(除报价以外的优惠)进行比较,主要考虑其实用性。 0-2分 资信分 (58分) 环保认证 1、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括密集架、智能枪弹柜、文件柜、书架的,每具有一个得1分,加满共计4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2、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入选中国财政部与环境保护部颁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每具有一个入选产品的得1分,加满共计3分。 0-7分 检测报告 1、投标供应商具有密集架、文件柜检验报告: (1)具有省级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每个得1分; (2)具有国家办公用品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每个1.5分。 (本小项满分共计3分,同一类别检测报告以级别高得为准,不重复得分) 2、投标供应商具有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电子防盗保险柜检验报告得2分; 3、投标供应商具有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智能枪柜、枪弹柜检验报告,每个2分,本项满分4分; 4、投标供应商具有冷轧钢板1.2mm、冷轧钢板1.0mm、实心方钢25*25的检验报告: (1)具有省级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的,每个得0.5分; (2)具有国家办公用品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每个1分。(本小项满分共计3分,同一类别检测报告以级别高得为准,不重复得分) 5、智能枪柜、智能弹柜关键部件、要害部位(指纹识别模块、子弹计数抽屉、枪锁、智能枪弹柜管理系统)获得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每项得1.5分,本项满分6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检测报告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签订合同前原件备查。) 0-18分 技术水平 1、投标供应商具有金属家具类发明专利的每个得1分,具有金属家具类实用新型专利的每个得0.5分,本项满分6分,没有不得分; 2、投标供应商具有国家版权局颁发的智能枪弹柜虹膜生物识别系统软件著作登记证书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 3、投标供应商同时具有智能枪弹柜、电子防盗保险柜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得4分,没有不得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0-12分 设备保障 投标供应商应有生产设备:焊接机械手、数控冲床、喷塑流水线、数控折弯机、数控剪板机、激光切割机,具备六项设备的得5分,具备五项设备的得3分,具备四项设备的得1分,其它的不得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设备图片及购买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签订合同前原件备查。) 0-5分 企业荣誉 1、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ISO/IEC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必须包含智能枪弹柜)得2分。 2、投标供应商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具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证书得1分,满分3分,没有不得分。 3、投标供应商具有绿色环保产品认证证书的得1分。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签订合同前原件备查) 0-6分 企业实力 1、投标供应商具有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 2、投标供应商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证书的得1分,二级证书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签订合同前原件备查) 0-4分 企业业绩 1、201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供应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300(含)-600(不含)万元的钢制家具类项目业绩,每个业绩得1分; 2、201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供应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600万元的钢制家具类项目,每个业绩得2分; 本项满分6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加盖业主公章的验收报告或用户证明。) 0-6分 价格分 (30 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645;66223646 传真:0551- 66223734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1月28日
第1包:
第2包: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