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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全省县域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和检验中心试点项目相关医用设备
原项目编号:2016HACZ1545
原公告日期:2016年08月2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全省县域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和检验中心试点项目相关医用设备项目答疑及变更公告 “全省县域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和检验中心试点项目相关医用设备”项目(项目编号:2016HACZ1545) 答疑及变更 公告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第1包“技术参数”中:第一项“数字化平板X线摄影”技术规格要求“1.2 球管升降方式电动及手动”,请问上述参数是否可修改为“1.2 球管升降方式电动或手动”? 答:经政府采购专家论证,上述参数要求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第1包“技术参数”中:第一项“数字化平板X线摄影”技术规格要求“3.1 胸片盒升降方式 电动及手动”,请问上述参数是否可修改为“3.1 胸片盒升降方式 电动或手动”? 答:经政府采购专家论证,上述参数要求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第1包“技术参数”中:第一项“数字化平板X线摄影”技术规格要求“6.4 像素尺寸 ≤148um”,请问上述参数是否可修改为“6.4 像素尺寸 ≤140um”? 答:经政府采购专家论证,上述参数要求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备注内容是否可以增加“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主要货物的制造厂商、产品型号等主要信息”? 答:不可以,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项目将对中标供应商的名称、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等进行中标结果公告,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要求;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第2包“货物需求”中: “血液细胞分析仪流水线”技术规格要求“5.流水线检测速度:五分类+网织红自动进样≥148T/H(模块组合),其中五分类≥200T/H”,请问上述参数是否可修改为“5.流水线检测速度:五分类+网织红自动进样≥90T/H(模块组合),其中五分类≥200T/H”? 答:经政府采购专家论证,上述参数要求为评分项,不具有限制性,故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6、本项目答疑变更后采购需求第2包“货物需求”中: “血液细胞分析仪流水线”技术规格要求“4.流水线进样方式:具有全自动进样方式,也可手动进样。全自动进样架不少于200个待检测样本位”,请问上述参数是否可修改为“4.流水线进样方式:具有全自动进样方式,也可手动进样。可扩展的落地式轨道不少于200个待检测样本位”? 答:经政府采购专家论证,上述参数要求为评分项,不具有限制性,故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7、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第2包“货物需求”中: “血液细胞分析仪流水线”技术规格要求“15.质控品:提供原厂配套质控品并附清单作为评标重要依据”,请问上述要求是否可修改为“15.质控品:提供原厂配套质控品,要求能同一管质控血实现全部报告项目(含网织红细胞)质控检测,并附清单作为评标重要依据”? 答:经政府采购专家论证,上述参数要求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8、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第2包“货物需求”中: “血液细胞分析仪流水线”技术规格要求“16.校准品:可提供原厂配套校准品,校准品定值能提供溯源性文件;设备每年提供免费校准1次,并提供原厂报告”,请问上述要求是否可修改为“16. 校准品:可提供原厂配套校准品,而且能提供网织红细胞和光学血小板校准参数,并能提供此校准品定值溯源性文件”? 答:经政府采购专家论证,上述参数要求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9、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第3包“货物需求”中:“生化免疫流水线”技术规格要求的“2.2;2.3;及第3条整个条款”是否可以删除? 答:经政府采购专家论证,上述参数要求不可以删除,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0、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第3包“货物需求”中:“生化免疫流水线”技术规格要求“2.2.含样本分析前,分析中,分析后的全自动化处理系统,无需人工搬运样本至各分析仪”,请问此项要求是否必须满足?是否具有限制性? 答:上述参数要求为评分项,不具有限制性,评审不满足时将予以扣分; 11、本项目答疑变更后采购需求中第3包“生化免疫流水线”要求“化学发光试剂相关要求:每个测试试剂(理论值)所报价格(不含质控品、校准品、耗材价格)不得高于现行收费价格35%”,请问该项要求是否可以修改? 答:经政府采购专家论证,上述要求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包评标办法“评分细则表”中“原厂或原装配套封闭试剂价格分”的评分分值范围原为“0-10分”,请问是否可修改为“30-40分”? 答:经政府采购专家论证,上述要求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投标文件中“原厂或原装配套封闭试剂价格”须按照现行收费价格折扣(即 %)的形式进行报价,评审时,以折扣最低的作为评标基准价; 13、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2月7日9:30”,现延期到“2017年2月20日9:30”; 14、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0号开标室; 15、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645;66223646 传真:0551-
66223734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2月4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