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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师范学院2016中央财政专用设备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6HACZ3137
原公告日期:2017年02月0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师范学院2016中央财政专用设备采购答疑公告 “合肥师范学院2016中央财政专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6HACZ3137)答疑公告如下: 1、合肥师范学院2016中央财政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第14包“金融工程实验室设备及软件”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中,“备注”部分的“4、其他要求”的
“(3)为保证培训质量,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承接过省级及以上的师资培训项目,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能否调整? 答:删除“(3)为保证培训质量,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承接过省级及以上的师资培训项目,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的要求。 2、各投标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时请将“开标一览表”和“投标函”内容上传至“其他证明文件”节点中。 3、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传真:0551-66223734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2月15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