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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金税三期”软硬件升级改造-电子档案项目
原项目编号:2017HACZ0543
原公告日期:2017年03月0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金税三期”软硬件升级改造-电子档案项目答疑和延期公告 ““金税三期”软硬件升级改造-电子档案项目”(项目编号:2017HACZ0543)答疑和延期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的第四章评标办法详审中“综合评价”中“根据所投产品品牌、产品成熟度、技术指标的符合性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由评委酌情评分,优14-17分,良10-13分,一般5-9分,较差0-4分”是否可以修改? 答:修改为“(1)全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基础分14分,非“★”项参数一项不满足扣1分,分数扣完为止;参数优于技术参数要求的由评委酌情加0-3分;(2)根据所投产品品牌、产品成熟度等情况由评委酌情加0-4分。” 2、招标文件的第四章评标办法详审中“实施团队”中 “本项目实施团队中具有Oracle OCP工程师的得1分;具有所投品牌存储认证工程师的得1分;具有VMware VCP工程师的得1分;具有IBM
AIX 或Linux相关技术认证证书的得1分。满分4分。”是否可以修改? 答:修改为“本项目实施团队中具有Oracle OCP认证工程师的得1分;具有所投品牌存储认证工程师的得1分;具有VMware VCP认证工程师的得1分;具有IBM AIX 或Linux相关技术认证证书的得1分。满分4分。” 3、招标文件的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中“二、投标供应商资格”中第二条是否可以修改? 答:(1)删除招标文件的“二、投标供应商资格”第二条“近3年内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服务器或存储产品供货安装项目业绩”。(2)删除招标文件的第四章评标办法初审中第9条业绩要求。 4、招标文件的第四章评标办法详审中“投标供应商业绩”中“自2014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的存储备份或服务器设备供货安装或维保项目业绩情况(除投标供应商资格中响应的业绩外):单个合同金额150万元(含)以上的每个业绩得3分,满分12分”是否可以修改? 答:修改为“自2014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的存储备份或服务器设备供货安装或维保项目业绩情况:单个合同金额150万元(含)以上的每个业绩得2分,满分10分。” 5、招标文件的第四章评标办法详审中“投标供应商资质”是否可以修改? 答:删除招标文件的第四章评标办法详审中“投标供应商资质”中“1、投标供应商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资质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二级资质的,得1分。2、投标人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一级资质,得2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否则本项不得分;此项满分得2分。” 6、本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是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投标文件上传的是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请给予说明情况。 答:安徽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均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网进行公示。 7、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网招流程与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标操作流程(暂行)是否一致? 答:安徽省级政府采购项目网招规定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8、请问本项目疑问上传网站是什么?投标保证金缴纳的账户是什么? 答:详见招标文件。 9、原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截止到“2017年3月13日17:00”,现延期到“2017年3月21日17:00”。 10、原招标文件答疑时间截止到“2017年3月14日17:00”,现延期到“2017年3月22日17:00”。 11、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3月23日9:30”,现延期到“2017年4月5日14:00”。 12、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7号开标室。 13、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0551-66223645;66223646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3月20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