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省级政府集中采购 >> 货物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省环境空气监测区域站建设
原项目编号:2016HACZ3990
原公告日期:2017年03月1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环境空气监测区域站建设第1包项目答疑公告 “安徽省环境空气监测区域站建设第1包”项目(项目编号:2016HACZ3990-1)答疑公告如下: 1、能否修改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激光雷达”产品“第2条及第6条指标,需要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影印件或者扫描件”的要求。 答:不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能否修改本项目评分细则中“投标供应商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一级资质得2分,二级得1分,其他不得分”的要求。 答:不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3、能否修改本项目评分细则中“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人员具有省级及以上环保系统颁发的空气站运维(培训)上岗证书的每人得1分,最多4分”的要求。 答:不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4、能否修改本项目评分细则中“投标供应商具有以下业绩,1)所投激光雷达和MAXDOAS产品在销售业绩各达到两台,2)独立集成六参数空气站达到10个”的要求。 答:不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5、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传真:0551-66223734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4月5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