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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省司法厅司法行政综合信息平台及政法专网租线运行

原项目编号:2017HACZ1126

原公告日期:2017年04月1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司法厅司法行政综合信息平台及政法专网租线运行第1答疑和延期公告

“安徽省司法厅司法行政综合信息平台及政法专网租线运行第1包”(项目编号:2017HACZ1126)答疑和延期公告如下:

1、关于本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是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投标文件上传的是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问题。

答:安徽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均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网进行公示。

2、关于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网招流程与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标操作流程(暂行)是否一致问题?

答:安徽省级政府采购项目网招规定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3、关于本次项目质疑提出的问题?

答:根据投标供应商质疑内容情况,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在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回复。

4、关于招标文件中投标供应商资格的业绩要求、第四章评标办法中业绩和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加分是否可以删除的问题?

答:删除招标文件中投标供应商资格第2条“自201211日以来具有网闸供货业绩”。删除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办法的初审指标第9条“业绩”要求。其他内容不予调整。

5、关于招标文件中“网闸”的主要技术参数中“二、其他要求(针对产品生产厂商)”第56条的问题?

答:删除招标文件中“网闸”的主要技术参数中“二、其他要求(针对产品生产厂商)”中“★5、公安部“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选型入围,提供加盖原厂公章的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和“★6、公安部“接入平台隔离网闸”入围,提供加盖原厂公章的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

6、原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截止到“201742417:00,现延期到“20175217:00”。

7、原招标文件答疑时间截止到“201742517:00,现延期到“20175317:00”。

8、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549:30,现延期到“20175129:30”

9、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0551-6622364566223646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428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