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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省财政厅办公楼空调主机系统更新改造采购项目

原项目编号:2017HACZ1951

原公告日期:2017年05月2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财政厅办公楼空调主机系统更新改造采购项目   答疑公告

 “安徽省财政厅办公楼空调主机系统更新改造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2017HACZ1951),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投标供应商资格”中要求“自2012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所投产品“离心式冷水机组”具有供货及安装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且该产品须与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合同签订的主体为投标供应商或生产厂家的业绩均可”,是否可以修改?

答: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技术分中部分评分细则中涉及到“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标准的产品样本或彩页”,是否可以修改?

     答: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中技术分“变频离心式冷水机组”要求:

1) “机载变频器冷却方式:(1)采用制冷剂冷却,安全可靠的得5分;(2)风冷或其他冷却方式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备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标准的产品样本(或彩页),样本中有相应描述并提供用户单位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查。”

2)“压缩机电机:(1)为半封闭型高效电机采用液态制冷剂喷淋冷却得5分;(2)开式风冷电机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标准的产品样本或彩页)”

3)“机载变频器具有自动功率因数修正,功率因数>0.98的得3分,0.95≤功率因数≤0.981分,功率因数<0.95不得分。(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1)冷水机组运行中控制面板上显示有功率因数值的照片或屏幕截图(2)冷水机组标准产品样本或彩页,样本中有相应描述)”

4)“机载变频器:(1)选用有源整流器抑制谐波失真的得5分;(2)选用其他电子滤波器(谐波过滤装置)的得0分。不提供不得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选用的谐波过滤装置的技术资料)”

答:以上评分细则均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4、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中资质中要求:

1)“投标供应商所投“离心式冷水机组”获得以下认证证书的:(1)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CRAA产品认证证书(3)机械安全认证证书”;

2)“所投冷水机组的制造商具有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颁发的“中国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证书(A类Ⅰ级)”的得1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3)“所投品牌冷水机组制造商拥有大型冷水机组性能试验台的得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由具备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台合格证书)”;

答:(1)(3):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修改为“所投冷水机组的制造商或其同集团子公司具有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颁发的“中国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证书(A类Ⅰ级)”的得1分”。

(如持证人为所投冷水机组制造商同集团子公司,则投标文件中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业绩”中要求“1、自2012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所投产品 “变频离心式冷水机组”的用户超过5家(不含5家)的(须与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得5分,本项最多得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合同中须能反映出机组型号等内容)”,该业绩合同是否限定合同主体?

答:该业绩合同要求不限定合同主体。

6、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电动变频离心式冷水机组(变频启动,变频运行) ”中要求:

1)“★一、冷水机组推荐品牌为开利、特灵、约克”;

2)“★ 3、冷水机组容量(制冷量)调节方式为(变频)调节电动机转速加优化压缩机导流叶片的位置来调节,不接受多机头冷水机组。压缩机进口导流叶片的开度调节需由导叶电动机或导叶电动调节器自动控制”;

3)“★2)人机界面采用不小于10.5英寸大屏幕高分辨率彩色触摸控制屏,控制系统使用行业内先进的逻辑运算,具备强大的机组运行控制与监控功能,能优化冷水机组的运行(即通过系统智能动态优化的控制算法,确保机组高效且安全可靠的运行,并对冷量进行有效控制)。机组控制器需为最新一代的机组集总控制装置。要求冷水机组带有(提供)远程报警器(远程电铃)接口”;

是否可以修改?

答:(1)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前注表中“3、为有助于投标供应商选择投标产品,若项目需求中提供了推荐品牌(或型号)、参考品牌(或型号)等,这些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供应商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但投标时应当提供有关技术证明资料,未提供的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2)(3)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7、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645;66223646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69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