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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2016年中央补助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6HACZ3302
原公告日期:2017年05月2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16年中央补助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采购答疑公告 “2016年中央补助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采购”(项目编号:2016HACZ3302)答疑公告如下: 1、本项目中如某个包别的产品均不属于医疗器械,请问该包别投标文件中是否需要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答:不需要。 2、本项目中如某个包别的产品均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请问该包别投标文件中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是否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符合。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4项第2条。 3、投标供应商资格中要求“所投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表)”,新版医疗器械注册证中不再含有附表,请问是否需要提供附表? 答:新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中已包含附表内容,无须另外再提供附表。 4、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网址: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6月9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