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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图书、教学设备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5HACZ0597
原公告日期:2017年06月1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图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答疑及变更公告 “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图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5HACZ0597) 答疑及变更 公告如下: 1、本项目第3、4、5、13、14及15包因收到相关投标人疑问正在答复中,第3、4、5、13、14及15包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17年7月27日9:30”,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2号拍卖厅; 2、本项目第6、7、8、9、10包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8号开标室;第6、7、8、9、10包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 3、本项目第10包“乐器材设备类(国产)”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序号1、2、3中“立式钢琴”技术参数要求“21、环保有害物质限量:甲醛不超过0.04mg/m³、甲苯、二甲苯不超过0.01mg/m³”。请问上述要求是否可以修改为:“21、环保有害物质限量:甲醛不超过0.08mg/ m³,甲苯、二甲苯不超过0.01 mg/ m³”? 答:不可以,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本次拟采购的立式钢琴使用场地均为琴房,因琴房采取隔音处理,场所较为封闭,并且长期供老师与学生使用并直接接触,所以,除考虑产品本身功能外,还秉持所采购的教学设备对人体的安全为优先考量,为确保使用安全,所提供的环保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参照相关艺术院校的通用标准而做出上述要求,并无限制性; 4、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645;66223646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 7月11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