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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艺术职业学院2017年学院系部教学及实训设备购置
原项目编号:2017HACZ1978
原公告日期:2017年07月1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2017年学院系部教学及实训设备购置第2包项目答疑及重启公告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2017年学院系部教学及实训设备购置第2包”项目(项目编号:2017HACZ1978-2)答疑及重启公告如下: 1、本项目于2017年7月28日发布了暂缓开标公告,现重新启动,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7日13:30”;开标地点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号开标室”。 2、招标文件货物需求 “音乐器材钢琴1”产品技术规格要求能否修改? 答:第3条修改为:“3、高度:≥121cm”; 删除第13条的★标识; 第18条修改为:“18、★铸铁板”; 第19条修改为:“19、★制造方式:原厂生产”。 3、招标文件货物需求 “音乐器材钢琴2”产品技术规格要求能否修改? 答:第3条中的高度修改为:“高度:≥1310mm”; 第13条修改为:“13. ★琴弦:高级琴弦、音色纯净音准稳定,表面无镀铬涂层”; 第17条修改为:“17、★铸铁板”; 第18条修改为:“18、★制造方式:原厂生产”。 删除第21条关于有害物质限量的要求。 4、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所投产品品牌评价”评分标准能否修改? 答:第2条修改为:“2、所投产品品牌2014年1月1日以来被国内专业艺术院校采购作为教学用琴的,每提供一所院校得1分,最多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 5、招标文件详细评审“产品厂商资质”评分标准能否修改? 答:取消对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认证范围限制。 6、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645;66223646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8月3日
三、附件
附件:答疑及重启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