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省级政府集中采购 >> 货物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数字化建设项目

原项目编号:2017HACZ1148

原公告日期:2017年08月0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数字化建设项目答疑公告

“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数字化建设项目”(项目编号:2017HACZ1148)第1包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资信分”的“知识产权”部分要求“投标供应商具有信息化系统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总分3分,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投标供应商具有信息化系统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每提供一个得1分,总分3分,须提供证书扫描件”,能否对以上要求进行修改?

答:不作修改,相关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资信分”的“产品资信”部分要求“存储厂商在国内有存储双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总分4分。注: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用户使用报告”,能否对以上要求进行修改?

答:不作修改,相关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资信分”的“虚拟化平台数据共享交换软件”部分要求“提供所投软件系统设置、数据管理、共享管理、交换管理四大模块截图并具有参数所要求功能菜单,每个得0.5分,共2分,没有不得分”、“投标供应商具有数据共享交换类产品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总分3分”,能否对以上要求进行修改?

答:不作修改,相关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4、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服务器”的“主要技术参数”要求“★1、为便于维护管理,服务器应与上述机柜系统、空调系统、配电系统、监控系统同一品牌”,能否对以上要求进行修改?

答:不作修改,相关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5、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814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