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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2017年学生公寓家具及设备购置-家具
原项目编号:2017HACZ2908
原公告日期:2017年08月0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17年学生公寓家具及设备购置-家具项目答疑公告 本次学生公寓家具(组合床)采购为安徽行政学院西区新楼设备购置,供新生使用。由于近年来人们对环保要求的日益提高,为从源头做起以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同时也为了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评分标准和技术要求。 “2017年学生公寓家具及设备购置-家具”项目(项目编号:2017HACZ2908)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详细评审“相关检测报告”评分标准能否修改? 答: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其中第2条中的“中仟板”为“中密度纤板”,“尼龙胶套”为“尼龙脚套”。 2、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成品甲醛含量”评分标准能否修改? 答: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投标供应商资信”评分标准能否修改? 答:第1条“1、具有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含木质办公家具、金属类办公家具、木质教学家具),得2分”修改为“1、具有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金属类办公家具、木质教学家具),得 2 分”。其他不作修改。 4、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投标供应商荣誉”评分标准能否修改? 答:第3条中的“(2)政府采购办公家具十大品牌荣誉,得2分”修改为“同时具有国家认证机构颁发的《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GB/T27922-2011三星级及以上证书和2个以上售后服务管理师证书,得2分”。 5、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投标供应商生产设备情况”评分标准能否修改? 答:修改为:“具有开料锯、冲床、剪板机、光纤激光切割机、焊接机器人、数控折弯机、泵吸式甲醛检测仪、钻孔机、热压机、砂光机、拉翻门试验机、耐磨试验机、办公椅座面冲击试验机、自动喷涂生产线淋化线”全部具有得8分,10项(含)-13项(含)得6分,10项以下的不得分。注:提供设备实景图片及购买发票扫描件或影印件,发票中购买方须与本项目投标人一致。采购人保留标后核查原件的权利”。 6、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645;66223646 传真:0551- 66223734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8月18日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