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省级政府集中采购 >> 货物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协同办公系统硬件部分
原项目编号:2017HACZ3508
原公告日期:2017年08月2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协同办公系统硬件部分项目答疑公告 协同办公系统硬件部分项目(项目编号:2017HACZ3508)答疑公告如下: 1、能否修改本项目评分细则中“1、投标供应商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0000、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及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截图),每提供一个证书得2分,满分4分”要求。 答:删除评标细则中投标供应商资质项中“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证书”要求,本项调整为“1.投标供应商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0000(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及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截图),提供证书得2分”。 2、能否修改本项目评分细则中投标供应商资质项中“2、投标供应商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一级得3分,二级得2分,三级资质得1分,其他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要求。 答:删除评标细则中投标供应商资质项中“2.投标人具有计算机集成资质一级得3分,二级得2分,三级资质得1分,其他不得分”要求。 3、将相应分数调整至评标办法技术分供货方案中,具体调整为“1.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技术方案的全面性、前瞻性、合理性、扩展性、科学性、可行性及针对性等酌情评分(优秀得8-9分,良得6-7分,一般得3-5分,较差或未提供不得分)”,“2.对所投设备市场占有率、可靠性及品牌知名度等进行酌情评分(优秀得8-9分,良得6-7分,一般得3-5分,较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4、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9月5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