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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检验仪器设备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7HACZ3114
原公告日期:2017年08月3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检验仪器设备采购第2包变更及答疑公告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检验仪器设备采购” 项目(项目编号:2017HACZ3114)第2包变更及答疑公告如下: 一、 本项目第六章采购需求中第2包高效液相色谱仪: 1、柱温箱参数“★2.4.1控温方式:半导体模块加热方式,内置梯度混合器,标配制冷、流动相预热模块;”变更为“2.4.1控温方式:半导体模块或者循环风浴温控设计加热方式,内置流动相预热模块;”; 2、二极管阵列检测器参数“★2.5.9 检测模式:全波长范围内三维谱图检测;必须具备10波长以上同时监测功能,以便快速监测异样结果和峰纯度判定。”变更为“★2.5.9 检测模式:全波长范围内三维谱图检测。”。 二、本项目第六章采购需求中第2包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1、技术指标中“1.10测光范围:
吸光度A:-0.399到3.99Abs;透过率:-399-399%”变更为“1.10测光范围:吸光度A:-0.399到3.99Abs。” 2、售后服务及资质要求中“3.5仪器精准等级: I(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型式评价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证明)”
变更为“3.5仪器精准等级: Ⅲ(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型式评价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证明)”。 三、请问能否修改本项目第六章采购需求中第2包高效液相色谱仪泵单元第2.1.1、2.1.2、2.1.4条参数、自动进样器第2.3.11条参数、柱温箱第2.4.3、2.4.5条参数、二极管阵列检测器第2.5.2、2.5.5、2.5.7、2.5.8条参数、色谱工作站第2.6.1条参数、配置要求中第3.1、3.6条要求、售后服务及资质要求中第4.6条要求? 答: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四、请问能否修改本项目第六章采购需求中第2包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第1.5条参数? 答: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五、原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截止到“2017年 9 月 8 日下午17:00”,现延期到“2017年9月13日17:00”; 六、原招标文件答疑时间截止到“2017 年 9 月 11 日17:00”,现延期到“2017年9月14日17:00”; 七、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 9 月 20 日 9 : 30 ”,现延期到“2017年9月26日10:30”; 八、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3号开标室。 九、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9月11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