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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商务O2O创新创业实训基地建设与提升项目
原项目编号:2017HACJ2451
原公告日期:2017年09月0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商务O2O创新创业实训基地建设与提升项目第2包答疑公告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商务O2O创新创业实训基地建设与提升项目第2包(项目编号:2017HACJ2451-2)答疑公告如下: 1.原磋商文件货物需求“B2B内贸实战教学系统”中 1)是否修改“一、系统后台”中参数“★3.11.4 教师评分(包括教师评分) ★3.11.5 评分排名(包括评测排名)”要求? 答:修改为“3.11.4 教师评分(包括教师评分) 3.11.5 评分排名(包括评测排名)”; 2)是否修改“二、网站前台”中参数“★6.评测中心 ★7.评测排名”要求? 答:修改为“6.评测中心 7.评测排名”; 3)是否删除“★三. 其他要求”参数要求中的★? 答:删除“★”; 2. 原磋商文件货物需求“移动商城手机 APP 实战教学系统”中: 1)是否修改参数“★7.品牌直营店 7.1精选优质货源 7.2查看品牌直营店信息(品牌动态、商品、专题等) 7.3分享直营店、直营店商品信息至微信朋友圈、微信好友、QQ好友、QQ空间、新浪微博平台”要求? 答:不修改; 2)是否修改参数“★11.4测评中心,可设置各个评分项的系统分值 六大测评板块,对每个子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测评 11.4.1店铺板块 11.4.2商品板块 11.4.3交易板块 11.4.4推广板块 11.4.5营销板块 11.4.6实战板块”要求? 答:修改为“11.4 测评中心,可设置各个评分项的系统分值。六大测评板块须满足3项及以上,其中★板块必须满足 11.4.1 店铺板块 11.4.2 商品板块 11.4.3 交易板块 11.4.4 推广板块 11.4.5 营销板块 ★11.4.6 实战板块”; 3.是否修改原磋商文件评审指标中“ 所投产品资质 所投移动商城手机APP实战教学系统获得中国教育技术协会颁发的教育仿真软件产品认定证书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0-2 ”要求? 答:修改为“ 所投产品资质 所投任一产品获得中国教育技术协会颁发的教育仿真软件产品认定证书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0-2 ”; 4.是否修改原磋商文件评审指标中“ 现场演示 供应商须针对采购需求中的★参数及要求进行现场演示,由磋商小组根据演示结果在0-23分间进行综合评审。优秀19-23分,良好14-18分,一般9-13分。较差或未提供演示的不得分。 备注:供应商自行准备演示设备及网络。演示顺序根据通过初审的供应商按签到顺序抽签产生。每家演示时间不超过15分钟,磋商小组提问时间不超过5分钟。 0-23 ”项评分标准? 答:修改为“ 现场演示 供应商须针对采购需求中的★参数及要求进行现场演示,由磋商小组根据演示结果在0-20分间进行综合评审。优秀16-20分,良好11-15分,一般6-10分。较差或未提供演示的不得分。 备注:供应商自行准备演示设备及网络。演示顺序根据通过初审的供应商按签到顺序抽签产生。每家演示时间不超过15分钟,磋商小组提问时间不超过5分钟。 0-20 ”; 5.是否修改原磋商文件评审指标中“ 售后服务能力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计划(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方案;处理程序;响应及处理时间;质量保证措施;服务方式(上门或送修等);维修配件及易耗品的来源、品质等级、价格等进行综合评审。优秀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或未提供不得分。 0-2 ”项评分标准? 答:修改为“ 售后服务能力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计划(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方案;处理程序;响应及处理时间;质量保证措施;服务方式(上门或送修等);维修配件及易耗品的来源、品质等级、价格等进行综合评审。优秀的得4-5分,良好得2-3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或未提供不得分。 0-5 ”; 6.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645;66223646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9月18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