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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会议室音像设备
原项目编号:2017HACJ3831
原公告日期:2017年09月2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会议室音像设备答疑公告 “会议室音像设备”项目(项目编号:2017HACJ3831)答疑公告如下: 1、磋商文件“五、采购需求”中“全数字化标准型讨论会议系统主机”中“主要技术参数”中“一、技术要求”的序号1、5、6参数是否可以调整? 答:不予调整,以上参数不具有单一指向性,且仅作为评分项,不作为门槛条件。 2、磋商文件“五、采购需求”中“台面式全数字化会议主席单元”和“台面式全数字化会议代表单元”中“主要技术参数”中“一、技术要求”的序号2、6参数是否可以调整? 答:不予调整,本次所采购的数字会议发言设备采用的是全数字技术,以上参数不具有单一指向性,且仅作为评分项,不作为门槛条件。 3、磋商文件“五、采购需求”中“扩声音箱”中“主要技术参数”中“一、技术要求”的序号2、8参数是否可以调整? 答:不予调整,以上参数不具有单一指向性,且仅作为评分项,不作为门槛条件。 4、磋商文件“五、采购需求”中“音频处理器”中“主要技术参数”中“一、技术要求”的序号2、3参数是否可以调整? 答:不予调整,以上参数不具有单一指向性,且仅作为评分项,不作为门槛条件。 5、磋商文件“五、采购需求”中“功率放大器”中“主要技术参数”中“一、技术要求”的序号1参数是否可以调整? 答:不予调整,以上参数不具有单一指向性,且仅作为评分项,不作为门槛条件。 6、磋商文件“三.供应商须知”中“(五)磋商与评审”的综合评审指标中“所投产品生产厂商荣誉”的评分标准中“所投产品生产厂商获得国家级政府部门颁发的会议系统建设荣誉证书的,每个证书得1分,满分2分”是否可以调整? 答:不予调整,市场上优质品牌的生产厂商有过重要的会议系统建设项目的均具有荣誉证书,以上仅作为评分项,不作为门槛条件。 7、磋商文件“三.供应商须知”中“(五)磋商与评审”的综合评审指标中“供应商综合实力”的评分标准中第2条“中国录音师协会颁发的音、视频工程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得2分”是否可以调整? 答:不予调整,本项目由音响系统、视频显示系统、集中控制系统组成,该资质要求与项目的实际需要和合同履行相关,且仅为评分项,不作为门槛条件。 8、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0551-66223645;66223646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0月17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