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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业务装备更新购置
原项目编号:2017HACZ3330
原公告日期:2017年10月1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业务装备更新购置项目变更公告 业务装备更新购置项目(项目编号:2017HACZ3330)变更公告如下: 1、删除本项目评分细则中“具有中国展览协会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以上资质得 3 分”要求。 2、删除本项目评分细则中“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得 2 分”要求。 3、本项目评分细则中“总体实施方案”项目原要求为“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总体实施方案的全面性、前瞻性、科学性、合理性、可扩展性、可行性、针对性等酌情打分:优:7-8分、良:5-6分、一般3-4分。较差或未提供不得分”,现变更为“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总体实施方案的全面性、前瞻性、科学性、合理性、可扩展性、可行性、针对性等酌情打分:优:8-10分、良:5-7分、一般1-4分。较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4、本项目评分细则中“深化设计方案”项目原要求为“根据投标供应商深化设计的实施方案和图纸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效果图、平面布局图、设备施工图,根据图纸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合理性等进行综合评分,优得8-10分,良得5-7分,一般得2-4分,较差或未提供不得分”,现变更为“根据投标供应商深化设计的实施方案和图纸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效果图、平面布局图、设备施工图,根据图纸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合理性等进行综合评分,优得10-13分,良得5-9分,一般得1-4分,较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5、删除P1.875室内高清小间距LED显示屏要求的“LED生产厂家具有全国质量诚信企业证书、LED屏体为全国质量信得过产品证书、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证书”
等3个证书。 6、本项目主要设备参数指标中智能送电配电箱中原要求为“智能送电配电箱与大屏同品牌配套,提供3C认证,原件备查。”,现变更为“提供3C认证复印件,原件标后核实。” 7、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0月26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