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省级政府集中采购 >> 货物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省福彩中心公益图书及宣传推广
原项目编号:2018HACZ0804
原公告日期:2018年03月2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福彩中心公益图书及宣传推广第1包答疑、变更公告 “安徽省福彩中心公益图书及宣传推广第1包”项目(项目编号:2018HACZ0804-1)答疑、变更公告如下: 1、原磋商文件综合评分表“现采场所”评分项:“根据供应商在安徽本地现采库房便利性及场所面积,磋商小组进行综合评分:优秀7-8分,较好的得5-6分,一般得2-4分,无不得分。 注:现采库房为供应商自有的,提供产权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如为租赁场地,须提供业主方的产权证明材料和有效的租赁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如产权证明材料上无法体现面积的,须另附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现变更为“现采方案”评分项:“磋商小组根据以下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1、供应商提供或承诺中标后提供的用于本项目的现采库房的面积、位置; 2、供应商提供的无线查重图书采集器数量等硬件设备情况; 3、“现场看样选书”的时间安排、学校对接、选书培训、订单确认等方案内容。 优秀7-8分,较好的得5-6分,一般得2-4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现采库房为供应商自有的,提供产权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如为租赁场地,须提供业主方的产权证明材料和有效的租赁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如产权证明材料上无法体现面积的,须另附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未有满足项目要求的现采库房的,响应文件中提供中标后提供满足项目要求的现采场所的承诺函。 供货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采购人核实,如与响应文件信息不一致的,视为虚假响应,采购方有权上报监管部门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完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2、原磋商文件综合评分表“服务团队”评分项第3条要求提供的出版物发行员是否有级别要求? 答:无。 3、原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出版单位的合作证明,请问是否需要出具 “吉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总合作证明? 答:是。 4、原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内出版单位第10个“国际文化出版社”现变更为“国际文化出版公司”。 5、原磋商文件综合评分表“网络在线选书服务”评分项是否可以修改? 答:不可以,按原磋商文件执行。 6、网络在线选书服务是否为本项目必须提供的服务? 答:是,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现场看样选书”及“网络在线选书”
及“学校授权供货商选书”三种选书方式。 7、原磋商文件综合评分表“服务团队”评分项第2条“2、服务团队人员具备国家图书馆培训中心颁发的编目员上岗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1分,最多得3分;”现变更为“2、服务团队人员具备编目员上岗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1分,最多得3分;”。 8、原磋商文件综合评分表“与出版社的合作”评分项要求“合作协议须具有出版社公章,非独立法人的发行部公章无效”是否可以修改? 答:不可以,按原磋商文件执行。 9、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0551-66223645;66223646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