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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巢湖学院2018年音乐多功能厅建设

原项目编号:2018HACZ1396

原公告日期:2018年05月0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巢湖学院2018年音乐多功能厅建设变更及答疑公告

“巢湖学院2018年音乐多功能厅建设”项目(项目编号:2018HACZ1396)变更及答疑公告如下:

一、 本项目评分办法中供应商业绩项评分标准原为:

评分

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范围

供应商业绩

供应商具有艺术院系实验室建设项目案例,且单个合同金额:

1100万(含)-200万(不含)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

2200万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得8分;

本项目最高得8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及验收单扫描件或影印件,如合同或验收材料中无法体现金额或项目内容的,须另附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上述业绩均为已完成业绩。

0-8

现变更为:

评分

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范围

供应商业绩

供应商具有高校音视频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

1100万(含)-200万(不含)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

2200万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得8分;

本项目最高得8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及验收单扫描件或影印件,如合同或验收材料中无法体现金额或项目内容的,须另附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上述业绩均为已完成业绩。

0-8

   二、请问能否修改 “广播级一体化演播室系统”、“广播级高清手持摄像机”、“非线性编辑系统软件”的技术参数及要求?

答:不予修改,按原磋商文件执行。

三、本项目第五章采购需求前注第2条为“2、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如某设备的某技术参数或要求属于个别品牌专有,则该技术参数及要求不具有限制性,供应商可对该参数或要求进行适当调整,并应当说明调整的理由,且此调整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四、本项目采购需求要求的原厂授权等原厂盖章的相关材料,供应商须在供货前提供,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

五、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为“201852214:00”,现延期到“201852514:00”;

六、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442 号评标室。

七、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