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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省功能区安全监管执法专业装备
原项目编号:2017HACZ4562
原公告日期:2018年05月2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功能区安全监管执法专业装备第18包:项目监理答疑公告 “安徽省功能区安全监管执法专业装备第18包:项目监理”项目(项目编号:2017HACZ4562)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投标供应商资信”中要求“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的,得3分;如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同时涵盖软件产品和信息网络系统的,加2分,本小项满分5分”,请问该证书上单位名称与投标供应商名称是否必须一致? 答:必须一致。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项目人员配备”中要求“拟派项目监理团队人员中除总监理工程师外,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工程师证书的,每人得2分,最多得8分。上述人员中具有以下资格证书的,每个证书另加1分,最多得加4分,同一人员同时具有多个证书的可累计计分;本项满分12分:(1)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师证书;(2)软件评测师证书;(3)系统分析师证书;(4)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请问上述(1)至(4)4类证书中,同一类证书能否重复计分? 答:不能重复计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