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省级政府集中采购 >> 货物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省质检院2018年技改项目(第五批)节能及家具产品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购置

原项目编号:2018HACZ1524

原公告日期:2018年06月2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省质检院2018年技改项目(第五批)节能及家具产品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购置第1包答疑公告

“省质检院2018年技改项目(第五批)节能及家具产品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购置第1包”项目(项目编号:2018HACZ1524-1)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电能质量分析仪”的“4.1、测试电压:01000V;电压精度:±0.1%4.2、电流量程:06000A;电流精度:±0.2%”是否可以修改?

答:修改为“4.1、测试电压:0600V;电压精度:±0.1%4.2、电流量程:06000A;主机电流精度:±0.5%,柔性电流钳精度不低于±2.5%”。

2、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电能质量分析仪”的第4.4条是否可以删除?

答:不予删除,IEC61000-4-30A级的测量范围、不确定度等有明确且较高要求、对于其他等级要求较低或无明确要求。

3、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功率分析仪”的第4.1条和第4.2条中“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校准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是否可以修改?

答:修改为“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校准证书或有精度说明的产品说明书宣传彩页等扫描件(或影印件)”。

4、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红外热像仪”的第4.6条中“160°视场角”如何理解?

答:160°视场角是指可见光。

5、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0551-66223645;66223646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