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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大型超高清电视转播车购置
原项目编号:2018HACZ1730
原公告日期:2018年07月1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大型超高清电视转播车购置项目延期答疑及变更公告 “大型超高清电视转播车购置”项目(项目编号:2018HACZ1730)延期答疑及变更公告如下: 一、延期公告: 1、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8月2日9:30”,现延期到“2018年8月9日9:30”; 2、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6号开标室。 二、答疑公告: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价 30%的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内容或格式内容要点满足采购人要求,详见合同附件。)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且收到符合要求的银行保函后,支付给中标供应商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请问前文所述的30%预付款银行保函提交后多久可以申请退还? 答:本项目要求的银行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有效期34个月;但如果保函到期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解决,那么保函的有效期将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理赔完毕后止; 2、招标文件第六章前注:“9、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同一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项下投标的,以一家供应商计算有效供应商数量。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标注▲的产品均为同一品牌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项下投标的,以一家供应商计算有效供应商数量;” 因为行业原因,会存在多家供应商投部分同一品牌产品,根据此条款会导致废标。如有多家供应商针对同一包项下投标的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投同一品牌产品,如何计算有效供应商数量?如有多家供应商针对标注▲的产品参加同一包项投同一品牌,如何计算有效供应商数量?是否删除此项要求? 答:不作修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同一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项下投标的,以一家供应商计算有效供应商数量。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标注▲的产品均为同一品牌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项下投标的,以一家供应商计算有效供应商数量; 3、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及评分办法中投标供应商业绩需要提供哪些业绩证明材料? 答: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及业主证明,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1条。 三、第1、2包采购需求答疑变更公告: 1、招标文件第1、2包采购需求答疑变更内容详见附件:答疑变更说明; 2、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645,66223646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