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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省质检院国家质检中心实验室空调机组安装
原项目编号:2018HACZ2590
原公告日期:2018年07月2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省质检院国家质检中心实验室空调机组安装项目答疑公告二 “省质检院国家质检中心实验室空调机组安装”项目(项目编号:2018HACZ2590)答疑公告如下: 1、综合评审指标中“技术参数能效比”评分标准能否修改? 答:修改为:VRV空调以8 HP、10HP、12HP、14HP、16HP的IPLV(C)值机组为例,5种机组IPLV最大值参与评分,IPLV≥9.7得6分,9.0≤IPLV<9.7得4分,IPLV<9.0不得分,满分6分。 由于本项目采购设备是为了满足CB体系认证需要,需按照国际标准进行验收,而空调器产品属于环境控制设备,对试验结果影响较大,故设置以上评分标准。 2、综合评审指标“综合评价”评分标准中“2、所投产品具有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证书、中国制冷空调设备产品认证证书,每具有一项得2分,满分4分。”能否修改? 答:修改为:所投产品具有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证书、中国制冷空调设备产品认证证书,每具有一项得1分,最多2分;所投产品具有“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得2分,最多2分。本项满分 4分”。 3、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设计院出的专业暖通图纸,室内外机组位置无法确定,无法计算具体的安装工程量继而给出准确报价,能否提供图纸? 答:招标文件中对勘察现场的要求是自行勘察,供应商可根据现场情况确定设计方案。 4、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645;66223646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