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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大学2018年龙河校区实验室通风系统、实验台柜、气路系统采购及安装

原项目编号:2018HACZ3331

原公告日期:2018年07月2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大学2018年龙河校区实验室通风系统、实验台柜、气路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答疑公告

安徽大学2018年龙河校区实验室通风系统、实验台柜、气路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2018HACZ3331)答疑公告如下:

1本项目第六章采购需求2、实验台、柜”技术参数中的“★2、柜体、柜面、抽面:PVC发泡板制作,18mm:检测标准参照GB/T 7134-2008,达到以下标准:产品密度0.5-0.7c/cm3;拉伸强度≥12Mpa;拉伸断裂应变≥13%;拉伸弹性模量≥600Mpa;冲击强度≥10KJ/M2;邵氏硬度≥45D型;吸水性≥1.5%;阻燃性离火自熄小于8秒;维卡软化点70℃;外观:板材的表面应平滑,板材中不应有大于3mm2的痕迹、斑点或其他表面缺陷,板材中不应有大于3mm2的气泡、杂质,裂纹或其他对板材预期应用性能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缺陷。通体使用PVC发泡板制作,板材厚度18mm,芯层发泡,表面结一层硬皮,塞路卡(CELUKA)原理生产,表面光滑平整,硬度高,具有防水、抗菌、防腐、防潮、防虫蛀、不变形等性能,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是否可以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本项目第四章评分细则中的“1.供应商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3分”,是否可以修改?

答:删除此条评分项,“供应商综合实力”的满分由6分变为3分;“投标供应商业绩”增加3分,满分由15分变为18分。

3、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