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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2018年合肥学院中德青年学生创业孵化中心通用设备购置
原项目编号:2018HACZ0727
原公告日期:2018年08月0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18年合肥学院中德青年学生创业孵化中心通用设备购置第1包答疑公告 “2018年合肥学院中德青年学生创业孵化中心通用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编号:2018HACZ0727)第1包答疑公告如下: 1、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的评分细则中,“资信情况”评分项的第2条要求“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均具有“ISO14025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得2分”。“ISO14025环境标志国际标准III型环境标志证书”也是ISO14025认证证书,是不是只要提供 ISO14025认证证书即可得分? 答:可以。 2、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的评分细则中,“资信情况”评分项的第3条的要求“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均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即十环),且含以下3项”,其中第2项“实木家具项(需包含床类、柜类、凳椅类)”。本次采购家具里并不包含床类家具,能否删除“床类”? 答:删除“床类”,本项修改为“实木家具项(需包含柜类、凳椅类)”。 3、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0551-66223645;66223646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