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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铁路运输检察院办公设备购置
原项目编号:2018HACJ1161
原公告日期:2018年10月1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铁路运输检察院办公设备购置项目答疑公告 “合肥铁路运输检察院办公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编号:2018HACJ1161),答疑公告如下: 1、删除磋商文件P26页评分内容“所投产品品牌:根据供应商所投产品品牌知名度、市场占有率等由磋商小组按2-6分综合评分。”内容。 2、磋商文件P26页评分内容“技术响应”原为: 现变更为: 3、磋商文件P26页评分内容“维保方案”原为: 现变更为: 4、磋商文件P26页评分内容“供应商业绩”能否修改? 答:不作修改,按磋商文件执行。 5、磋商文件P26页评分内容“用户评价”能否修改? 答:不作修改,按磋商文件执行。 6、删除磋商文件P40页采购需求中“1、▲扫描仪:5、响应文件中提供原厂商官网本产品规格截图,截图须包含打印的打印时间及官网网址以便核实。”内容。 7、磋商文件P40页采购需求中“1、▲扫描仪:7、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3年免费质保及免费上门服务承诺函。”能否修改? 答:不作修改,按磋商文件执行。该承诺函是由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提供。 8、磋商文件P40页采购需求中“2、▲打印机:11、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3年免费质保及免费上门服务承诺函。”能否修改? 答:不作修改,按磋商文件执行。该承诺函是由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提供。 9、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