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省级政府集中采购 >> 货物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2018年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新校区设备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8HACZ3023

原公告日期:2018年07月3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18年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新校区设备采购第2答疑及变更公告(五次)

2018年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新校区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8HACZ3023)第2答疑及变更公告(五次)如下: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评分内容“投标供应商综合实力”现修改为“投标产品综合实力”,其评分标准现修改为“自201411日以来,所投产品品牌具有下列供货业绩之一的:

1)国内音乐类本科院校音乐厅用琴,

2)国内市级或以上大剧院音乐厅用琴,

每具有一个得1分,满分5分。

注:以上业绩须为已完成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本项满分5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完整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如合同无法体现项目内容、时间等的须另附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可。”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评分内容“所投产品供货业绩”现修改为“投标供应商供货业绩”,其评分标准现修改为“自201411日以来,投标供应商具有以下乐器类供货业绩:

1100万元≤单个合同金额<200万元的,每具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

2200万元≤单个合同金额的,每具有一个得3分。

注:以上业绩须为已完成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本项满分10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完整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如合同无法体现项目内容、时间、金额等的须另附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可。”

3、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11810:30,现延期到“2018112110:30

4、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5号开标室。

5、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