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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2018年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新校区设备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8HACZ3023
原公告日期:2018年07月3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18年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新校区设备采购第2包答疑及变更公告(五次) “2018年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新校区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8HACZ3023)第2包答疑及变更公告(五次)如下: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评分内容“投标供应商综合实力”现修改为“投标产品综合实力”,其评分标准现修改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所投产品品牌具有下列供货业绩之一的: 1)国内音乐类本科院校音乐厅用琴, 2)国内市级或以上大剧院音乐厅用琴, 每具有一个得1分,满分5分。 注:以上业绩须为已完成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本项满分5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完整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如合同无法体现项目内容、时间等的须另附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可。”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评分内容“所投产品供货业绩”现修改为“投标供应商供货业绩”,其评分标准现修改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供应商具有以下乐器类供货业绩: 1)100万元≤单个合同金额<200万元的,每具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 2)200万元≤单个合同金额的,每具有一个得3分。 注:以上业绩须为已完成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本项满分10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完整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如合同无法体现项目内容、时间、金额等的须另附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可。” 3、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11月8日10:30”,现延期到“2018年11月21日10:30”; 4、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5号开标室。 5、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