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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省美术馆文物藏品设施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8HACZ3188
原公告日期:2018年11月1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美术馆文物藏品设施采购答疑及延期公告 “安徽省美术馆文物藏品设施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8HACZ3188)答疑及延期公告如下: 1、原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投标供应商业绩”的要求能否修改? 答:修改为:
投标供应商业绩 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下列美术馆或博物馆文物柜架供货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F)满足: 1.200万元≤F<300万元,每一个业绩得0.5分; 2. 300万元≤F<400万元,,每一个业绩得1分。 3.F≥400万元的,每一个业绩得2分。 注:(1) 以上满分为14分,业绩包含已完成和正在履约的业绩; (2)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以最高分计; (3)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如合同无法体现项目内容、合同金额等内容,须另附业主证明等相关材料。 (4)供货前提供以上原件供采购人核实,如发现虚假 响应采购人将追究违约责任,并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0-14分
2、原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产品防震性能”的要求能否修改?
答:修改为:
产品防震性能 |
所投文物柜架类产品具有经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抗震能力检测报告: 满足7度地震及以上主体结构无损坏得1分; 每提供一份检测报告得相应分值,不重复打分,满分4分。 备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
0-4分 |
3、原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专利证书”的要求能否修改?
答: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4、所有投标样品均为采购清单中组成部分,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
5、考虑投标样品制作周期,本项目投标样品送达截止时间能否延长?
答:投标样品送达截止时间现延期到2018年 12 月25日17:00止,样品递交地点不变。
6、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12月6日9:30”现延期到“2018年12月26日9:30”。
7、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8号开标室。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645;66223646
三、附件